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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相关职责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0-11-05

河湖长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职责/民间河湖长和河湖警长职责/市区乡村四级河湖长职责

一、河湖长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职责

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职责: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河湖长职责:(1)总体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确定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一河(湖)一策”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河湖最高层级的河湖长是第一责任人.(2)具体九项职责。一是负责统筹责任河湖的管理和保护规划,强化水域空间管控;二是负责确定省、市、县三级河湖保护名录;三是负责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主体,理顺体制机制;四是负责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四项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五是负责划定责任河湖的水系生态空间,完成划界确权,强化岸线管控,规范采砂管理;六是负责加强责任河湖水污染防治,严格排污口监管,减少面源污染;七是负责强化责任河湖水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八是推进责任河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重点是河湖连通、退田还湖、退渔还湖、水土保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九是加强责任河湖执法监管,健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建立日常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

河湖长联系部门职责:随时掌握相应河湖的基本情况及管理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协助河湖长做好相关工作;跟踪督办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督导相应下一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按照河湖长要求协助对下一级河湖长进行年度考核;向同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

二、民间河湖长和河湖警长职责

民间河湖长职责:辅助河湖长履职。侧重于开展河湖保护宣传和日常巡查监督。民间河湖长由河湖长制办公室统一招募和认定。

河湖警长职责:总体职责:辅助河湖长履职。在对应河湖长的领导下,研究解决河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遏制涉河湖违法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河湖流域的治安秩序,确保全省河湖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具体四项职责:一是打击涉河湖环境违法犯罪。组织本级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环境违法犯罪,对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办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二是维护河湖区社会安全稳定。健全本地河湖区治安防控网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参与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妨害公务、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严格监管审批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活动,防止交通事故对河湖水质造成重大污染。三是协助对应河湖长履行职责。协助开展巡查、调研、督查等工作,收集掌握对应河湖的基本情况,配合编制“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跟踪督办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四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定期向同级河湖长和上级河湖警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河湖治理提供非涉密公安业务数据信息,配合开展宣传工作。

三、市区乡村四级河湖长职责

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调度、总督导职责。

市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区(开发区)河湖长:负责编制并实施所负责河湖(库)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督促指导乡镇的河湖长制管理工作。

乡镇、街道级河湖长:负责逐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挂牌负责,挂图作战,切实将各项综合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村级河湖长:负责河道湖泊(水库)保洁和巡视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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