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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印发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0-05-15

 

 

中共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关于印发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

党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2020421

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

 

2020年,市水利和湖泊局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突出政治统领、强化思想引领、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正风肃纪、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鄂州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突出政治统领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成员到分管单位讲1次党课,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到位、第一时间推动落实见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抓好防汛抗旱、河湖长制、安全饮水、污水处理、脱贫攻坚和服务机场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二、强化思想引领
    4.抓好思想理论武装。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利用“学习强国”、市直机关党建大讲堂等平台开展学习,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及时做好党员干部的心理疏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身边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

三、夯实基层组织

6.常态化参与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与社区开展党建工作联建,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2次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党建指导员每半年到社区开展1次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为社区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包保社区,组建应急队伍,支援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引导支部积极参与甲级支部、红旗支部创建。
    8.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指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及届中调整程序,及时完善更新基层党组织信息台账,提升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9.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从严要求、从小处入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入口关,合理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要求和程序。对基层党组织党费进行核算,严格党费收缴管理。

10.落实“支部建在项目上”工作制度。水利工程项目临时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项目工地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觉悟,坚定政治立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把好水利工程的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廉洁关。

11.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支部书记参加市委党校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举办1期水利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12.做好群团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完善群团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推动群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职工运动会、最美家庭评选等文体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四、加强正风肃纪
    13.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实施方案》,大力弘扬“干劲、冲劲、拼劲、韧劲”作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整治公车私用、迟到早退、不担当不作为等“三不”、“四客”突出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14.加强廉政教育。采取主题党日、廉政党课等方式,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规矩意识、廉洁意识,自觉遵规守纪。
    15.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建设。完善局机关纪委组织设置,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加强作风纪律督促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五、强化责任落实
    16.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强化机关党委职能,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会以及局长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规定。压实局直属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机关党支部抓党建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
    17.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考评。针对上级巡视巡察、党建考核、调研督导等反馈的突出问题,建立党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要求,强化整改实效。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增强基层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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