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市域“十三五”供水规划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08626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发文单位: 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1

1.1 规划对象

鄂州市市域城市供水系统(包括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普通工业用水和城市必要的其他用水)。

1.2 规划范围

根据《鄂州市域城乡统筹规划说明书》(20092020) 和《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0)规划范围为鄂州市整个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593平方公里。

本规划主要包括主城区、葛店开发区、三江港区、梧桐湖区、红莲湖区、鄂州开发区、花湖开发区、鄂城新区、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功能区。

1.3 规划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鄂州市城市供水事业全面协调有序发展,明确鄂州市城市供水发展的奋斗目标,勾画“十三五”期间供水发展蓝图模特制定本规划。

1.4 规划期限

国家“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

1.5 规划依据

1.5.1 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⑷《城市供水条例》

1.5.2 标准规范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98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CJ3020-93 

5《地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6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50331-2002 

1.5.3相关规划文件

1)《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0)

2)《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20)

3)《湖北省城市安全供水“十二五”规划》(鄂州市城市供水安全规划)

4)《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文本20102020年)

5)《鄂州市域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报批版)

6)《武汉新港总体规划》(修编)

7)《湖北省鄂州市红莲湖旅游度假新城总体规划》

8)《湖北鄂州梧桐湖新城总体规划修改》(2009-2020

9)《湖北省鄂州市葛华新城总体规划》(2010-2020

(10)《湖北省鄂州市葛华新城华容城区总体规划》(2011-2020

(11)《鄂州三江港区总体规划》(2015-2020

(12)《鄂城新区总体规划》(2015-2020


2 城市供水现状分析

2.1“十二五”期间城市供水的主要工作

“十二五”初期,鄂州市城市供水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由于鄂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供水范围的不断扩大,同时随着鄂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批大工业项目的兴建和园区经济的凸起,使城市需水量大幅度增加,超出了预计,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面对鄂州市城市供水出现的新形势,“十二五”期间自来水公司以提高饮用水水质和提高优质服务为核心,坚持适应市场、满足需求、适度超前、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快供水设施建设步伐,实现了鄂州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快速发展。

2.1.1总体供水能力

目前城市供水范围主要包括主城区、葛店开发区、梧桐湖区、红莲湖区、鄂州开发区、鄂城新区、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功能区和周边大部分乡镇。

鄂州市水务集团目前正在运行使用的主要有4座水厂,分别是凤凰台水厂、雨台山水厂、葛华水厂、太和水厂。其它乡镇运行使用的自有水厂为:燕矶水厂、杨叶水厂、临江水厂、梁子岛水厂。全市水厂制水能力为31.6万吨/日。各水厂供水能力与范围见表2-1

各水厂供水能力与范围表                2-1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

现状供水规模(万 m3/d

供水范围

1

凤凰台水厂

长江

8

主城区

2

雨台山水厂

长江

10

主城区

3

太和水厂

狮子口、马龙水库

1.0

太和镇、涂家垴镇

4

葛华水厂

长江

10

葛华新城、华容临港新城、葛店开发区

5

梁子岛水厂

梁子湖

0.1

梁子岛

6

燕矶水厂

长江

0.5

燕矶镇

7

杨叶水厂

长江

1

杨叶镇

8

临江水厂

长江

1

胡林镇、临江乡

 

合计

 

31.6

 

近几年,城市供水量稳步上升,具体情况见表2-2

鄂州市近几年供水量统计表      2-2

年份

年供水量

(万m3/年)

日平均供水量

(万m3/d)

平均日供水量年增长率

平均日供水量年平均增长率

2009年

4190.99

11.48

 

10.47%

2010年

4559.56

12.49

8.80%

2011年

5187.54

14.21

13.77%

2012年

5335.21

14.62

2.88%

2013年

5881.82

16.12

10.26%

2014年

6249.44

17.12

6.2%

2015年

7557.10

20.7

20.91%

2.1.2水资源概述

鄂州市属长江流域宜昌至湖口干流水系,区内有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长港、新港两大河流。长江在市内流程86.9公里,鄂州市内长江年平均流量22600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径流量7132亿立方米。

鄂州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315毫米,降水总量21.42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深558.14毫米,地表径流量8.9亿立方米。地下水总补给量2.7亿立方米,减去重复计算量和自然消耗量2.67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8.92亿立方米。

1)地下水

鄂州市地下水主要为河流阶地、少数为低山丘陵基岩裂隙水、裂隙岩溶水;2008年,鄂州市地下水多年平均资源量1.64亿立方米。

目前地下水利用主要是浅层地下水用于人畜饮水,利用浅层地下水的水井有29227口,供水能力为1735.00万立方米。利用深层承压水的水井有程潮铁矿和其他铁矿矿区及庙岭水厂,经统计共有50口,供水能力为1240.95万立方米。

建议将地下水作为一个过渡性水源,逐步减少开采量,今后,将不达标的地下水关闭,达标的地下水作为备用水源保护起来。

2)地表水

鄂州市水资源分区均为长江(一级区)宜昌至湖口(二级区)城陵矶至湖口右岸(三级区)。市域北有长江,南有梁子湖,中有长港河;鸭儿湖、三山湖、花马湖、沐鹅湖、红莲湖、洋澜湖、南碛湖等百亩以上湖泊78个,水域面积达254.83平方公里,38.22万亩,占整个国土面积的16.0%

梁子湖流域包括梁子湖、鸭儿湖、保安湖等湖泊组成独立的水系。承雨面积3265平方公里,自然面积983平方公里。鄂州市境内为东梁子湖,包括梁子岛在内的主湖区,蔡家湖,涂镇湖,前湖、后湖、西湖(又名汪家湖)等子湖,湖泊水面186.79平方公里;鸭儿湖位于鄂州市西北部,主要湖区在华容区境内,分上下鸭儿湖。以北的鸭儿湖、武城湖、严家湖、段塘湖、泗海湖等为上鸭儿湖;以南的杨桩湖、扇子湖、峒山湖、梧桐湖等为下鸭儿湖。

花马湖位于城区和鄂州市东部,由加浆湖(古名西窒湖)、走马湖、石头湖(一名黄山湖)、梅家细湖、方家湖、华家湖等组成。东临黄石、南靠铁山,西以凤凰山与三山湖分水,北抵长江。花马湖即走马湖和华家湖(后改为“花”)的统称,跨汀祖、花湖、碧石、泽林、新庙、沙窝、燕矶、杨叶8乡镇和黄石市黄石港区一部分,承雨面积291平方公里,境内自然面积296.4平方公里,湖泊位于鄂城区水面面积11.3平方公里,湖容0.23亿立方米。

洋澜湖,旧名南浦,亦叫长湖,一名洋漫湖,该湖南岸胡家咀建有洋澜古寺而得今名。洋澜湖承雨面积45万平方公里,湖水由五丈港经洋澜闸注入长江。洋澜湖位于鄂州市城区,是风景旅游,山水园林城市的一个窗口,水功能区划为开发利用区。

马龙水库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是小(一)型水库,是梁子湖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太和镇的重要的生产生活水源地,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多种功能。

黄龙水库位于鄂州市沙窝乡,控制花马湖水系上游胡桥支流,流域面积8.5平方公里,总库容823.5万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面积0.71平方公里,死库容38m3,防洪效益0.18万亩,年供水520m3,灌溉面积1.3万亩,主要功能是防洪抗旱养殖等。

狮子口水库位于鄂州市太和镇,控制梁子湖水系上游谢埠河流域面积12.65平方公里,总库容87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650万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面积0.68平方公里,死库容32.5万立方米,具有防洪效益0.2万亩,灌溉面积1.1万亩,年供水500万立方米,主要功能是防洪、抗旱、灌溉、养殖等。

长江从鄂州市北部流过,由葛店镇熊家湾入境,至杨叶乡李家湾出境,北折东流,蜿蜒而过,旁境流程81.20公里。据有关水文资料,长江在此段最高设计防洪水位为30.00米(黄海高程)。最低水位8.04米,年平均水位15.9米,最大流量76100m3/s,最小流量4803m3/s,最大流速2.23m/s,年平均水温17.7℃,多年平均含沙量0.616kg/s

2.1.3水源水质综合评价

⑴长江

鄂州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中游南岸,拥有长江中游78公里深水岸线。长江鄂州段历史最高洪水位27.62m,历史最低枯水位10.10m,最大浊度3400度,平均浊度50100度(冬季)、1001300度(夏季)。

湖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鄂州市监测站于2009年对鄂州雨台山、凤凰台、葛店开发区水厂长江水源水进行水温、pH值、氨氮(NH3-N)、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硝酸盐(以氮计)、耗氧量、总氮、总磷、石油、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等27项指标全年12个月检测的结果,雨台山、葛店开发区水厂长江水源水六价铬、铁、氨氮、阴离子洗涤剂在部分月份超标,其他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201136月对雨台山水厂长江水源水进行水温、浑浊度、PH值、氨氮(NH3-N)、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硝酸盐(以氮计)、耗氧量、总氮、总磷、石油、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等28项指标检测的结果显示除氨氮、铁超标外,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水质指标部分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雨台山水厂取水口上游有鄂州钢铁集团码头、六五三油库码头,以及市政排污口;葛店开发区水厂取水口上游有武汉化工集团排污口,枯水季节,水质污染严重。

长江流经的省内外多座城市均取用长江水源,是沿岸城镇的供水生命线,其水源保护也日趋受到重视。鄂州市区的污水排放口改道整治及污水处理工程已开始启动,葛店地区受污染取水口的搬迁整合工作也正在进行中,长江的水质将会更加得到保证。长江不失为水量丰富,水质较好的水源,可作为集中给水水源。

⑵梁子湖

根据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质量综合评价室的评价结论,梁子湖在20111-6月份水质总体为优,符合Ⅱ类地表水质量标准。湖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鄂州市监测站于20113月对梁子湖水系梧桐湖月山村湖水28项指标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长港是连通梁子湖、保安湖、鸭儿湖的主要港道,是梁子湖水系的一条天然排水沟,因凡口大闸在高水位及防汛期间长期处于关闭状态,长港水体不流动,长港水质污染严重,有机物等指标严重超标。

⑶花马湖

花马湖流域地处鄂州黄石两市的交界地带,小部分在黄石,大部分在鄂州,中间以通江的电排站水渠为界将两座城市分开。是鄂州市重要的商品鱼养殖基地之一。随着工业的增长及渔业的发展,长期以来花马湖作为花湖新城的排水通道和纳污水体,湖泊呈现富营养化趋势,远远达不到规划Ⅲ类水质功能的要求,总磷、总氮严重超标。

⑷洋澜湖

洋澜湖位于鄂州市主城区中心,是主城区的重要排水通道和防洪排涝调蓄水体,由于周边工业及生活污水的排放,目前水质大部分时间为Ⅳ类、Ⅴ类甚至劣Ⅴ类,主要污染物有悬浮物、石油类、氨氮、硫化物等。

⑸狮子口水库、马龙水库

狮子口水库、马龙水库是位于梁子湖区太和镇的小(一)型水库,是太和水厂的取水水源。湖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鄂州市监测站于20099-12月对太和水厂水源水进行水温、PH值、氨氮(NH3-N)、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硝酸盐(以氮计)、耗氧量、总氮、总磷、石油、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等27项指标检测的结果,该水源水六价铬在910月份超标,其他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2.1.4水源现状

目前鄂州市的水源地主要有长江、梁子湖、狮子口及马龙水库。鄂州自来水公司饮用水源地有五个:(1)主城区雨台山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雨台山水厂水源);(2)主城区凤凰台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凤凰台水厂水源);(3)华容泥矶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葛华水厂水源);(4)梁子湖区狮子口水库、马龙水库(太和水厂水源)。(5)梁子湖梁子岛水厂水源地。

水源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城区雨台山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有鄂州钢铁集团码头、六五三油库码头,以及市政排污口。对水源安全构成威胁,水源水质中铁、六价铬、氨氮时有超标。

因樊口大闸在高水位及防汛期间长期处于关闭状态,长港水体不流动,长港水质污染严重,有机物等指标严重超标,樊口水厂已处于关停状态。

葛店黄矶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3000米处有武汉化工集团排污口,枯水季节,水质污染严重。

2.1.5水厂建设情况

2015年初开始筹划建设雨台山水厂改扩建工程,扩建规模7.5万吨/日,预计2016年年底投产运营;2015年年底启动了太和水厂迁建工程一期,规模为3万吨/日,预计2016年年底竣工投产。两座水厂均采用了国内外较先进和成熟的净水工艺,引进了一批性能良好的机电设备和仪器仪表,大大提高了生产自动化和检测自动化水平。水厂配置了多种备用药剂,以应对不同的原水水质状况,提高了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水厂污泥进行了有效处理,达到了节能环保的目标。

为实现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各项水质指标的检测,在现雨台山水厂内建设的水质监测中心及华容区水质监测中心、梁子湖区水质监测中心,可以有效地对鄂州市域内各水厂水质进行监测。

同时为解决主城区、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的供水矛盾,凤凰台水厂迁建更名为城东水厂规模20万吨/日的新建工程已提上日程,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选址征地工作和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1.6管网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鄂州市域内敷设了大量输配水管(约100公里),进一步提高了城市供水的安全可靠性,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城乡一体化供水得到了较大发展,目前城区输水管已输送至沼山镇,沿途乡镇均已供应了自来水。

在新建管道严格按照高标准实施的同时,加强了原有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对一批管龄长、管质差、漏水严重的管道进行了普查登记并逐步更新,管网水质进一步提升。

2.2城市供水目前存在的问题

2.2.1部分水源地存在污染隐患

城区雨台山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有鄂州钢铁集团码头、六五三油库码头,以及市政排污口。对水源安全构成威胁,水源水质中铁、六价铬、氨氮时有超标。

葛店镇及葛店开发区水厂水源附近有武汉化工集团排污口,枯水季节,水质污染严重。(葛华水厂投产后,这两处水源限期关闭)。

梁子湖、狮子口水库及马龙水库内有一定规模的渔业养殖,给梁子湖及2座水库造成水质污染,影响水厂出水水质。

2.2.2水库水量保障性不高

目前狮子口水库及马龙水库功能定位主要是农业灌溉,兼顾太和水厂取水。枯水位时总是优先保证农业灌溉用水,水厂取水水量保障率达不到规范要求的90%~97%

2013年底狮子口水库、马龙水库就因为狮子口水库及马龙水库水量不足,导致水厂管理部门临时寻找应急水源。

2.2.3部分水厂水量、水质无法满足要求

目前凤凰台水厂受制水工艺限制,高峰供水时出水水质无法达标,导致这部分区域供水水质存在较大隐患;且供水范围内城区发展迅速,供水缺口日益加大,供水量无法满足要求。而现状凤凰台水厂用地紧张,无升级改造空间,为此考虑搬迁并扩大设计规模,搬迁后拟更名为城东水厂。

目前梁子岛水厂受制水工艺限制,考虑在原厂进行提标改造。

2.2.4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不够完善

另外目前仍有部分乡镇及农村未通自来水管道,仍使用地下水或自备水源,部分周边乡镇及农村无法饮用优质的生活饮用水,导致这部分区域供水水质存在较大隐患;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不够完善,仍需要加强。


3 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

3.1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鄂州市市域给水专项规划,指导和推动城乡供水设施的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营,保证饮用水质量和经济发展用水需求,增强安全供水能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⑴必须实现城乡现代化目标,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⑵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综合考虑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⑶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视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满足近期需求的同时,又能符合城乡社会经济生态复合系统长期持续发展的整体需要。

3.2 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鄂州市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城市供水现状和发展要求,全面规划,推荐鄂州市城市供水事业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2、适应市场、满足需求的原则。城市供水作为城市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城市供水设施规划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规划期的需水量和供水量进行综合平衡,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近远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实事求是,合理确定规模。坚持近期建设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使“十三五”规划与远期规划有机统一,水源、水厂、管网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4、贯彻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方针,以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第一需要,同时兼顾工业、农业及其它用水。

5、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认识到城市供水行业的特殊性、自然垄断性、社会公益性和不可替代性等本质特性,坚持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放在第一位,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以安全供水作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保障条件。

6、坚持城市节水与污水处理回用相结合,努力开发新水源;加强市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开发,尽快实现水资源市域共享。

7、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执行国家《饮用水源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确保水源安全。

3.3 “十三五”发展目标

按照鄂州市域给水专项规划的总图部署,以保障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水质、优化供水成本、改善供水服务为目标,打造与鄂州市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城市供水体系。

1、建立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达到Ⅱ~Ⅲ类水体标准。

2、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标准。

3、供水能力达到60.6万m3/d。

4、供水水压:主城区大部分地区服务水头按不低于28m控制;局部边缘地区的小范围地区按不低于14m控制。地势较高的特殊地点采用二次加压供水。

5、管网漏损率小于12%。

6、水厂和分公司基本达到湖北省现代化水厂和现代化营业所标准。


4 “十三五”主要任务和项目规划

4.1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

4.1.1加强水源防护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关键措施,要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别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同时要根据水源地具体情况,本质预防为主的原则,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特别要选择对水源影响较大的污染源实施治理,开展重点地区生态修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污染事故对水源地的影响。

4.1.2科学管理原水设施

对输配水系统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建立一整套包括水量、水压、水质等参数的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和综合信息传输系统、养护及应急物资设备储备调运系统、应急抢险专用车辆和专用技术装备系统,加强对一线操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以提高综合调控能力个应急应变能力。

4.1.3水源地规划

从水质情况分析,长港、花马湖、洋澜湖的水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不宜作为集中供水水源;长江和梁子湖、狮子口、马龙水库的水质可以满足要求,适宜作为城市集中供水水源。

本次规划将长江、狮子口水库、马龙水库列为鄂州市生活饮用水的基本水源,将梁子湖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优化配置城市水资源,保证城市供水水源的安全性。

以长江水作为市域供水的主要水源,全市域共设三处取水口:长江华容泥矶饮用水水源地(葛华水厂水源地);长江雨台山饮用水水源地;新增城东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目前该水源地正在选择合理位置。城东水厂完成后取消凤凰台饮用水水源地。

以梁子湖及水库水作为市域供水的次要及备用水源,全市域共设四处取水口:现状梁子岛水厂取水口(以梁子湖为水源)、太和水厂(以狮子口、马龙水库为水源)取水口;梁子湖上新建梧桐湖水厂(备用水厂)取水口,新建梧桐湖水厂取水口位于梁子湖月山水域。

4.1.4水源保护

水源保护必须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按照国家《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活引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对水源卫生防护的要求,遵守相关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水源的卫生防护管理。其主要措施包括:

1)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对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整顿和技术改造。建立由环保部门管理监督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排放。加强现有工厂企业的废水治理,确保排污达标。对污染大而又难以解决的工厂企业实行关、停、转、迁。不得在库区中上游建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污水量大的工厂企业。对有毒有害废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排入河道。

2)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用于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后,应严格控制养殖和卫生防护区内防止人为污染,有效地长期控制水域水质,不得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基本项目标准Ⅱ类标准和湖泊水库特定目标标准Ⅱ类标准。

3)根据相关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提出相应的卫生防护要求和防护措施,制定水源保护的地方法规,强化管理、执法和监督。

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水域,严禁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渠道周边不得设有化学物品仓库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沿岸农田严禁使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灌溉或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禁止在库区及其上游1公里以内网箱养鱼。

各水厂取水口划定水源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取水点上游2公里至下游300米范围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并对已有的排污口进行治理。在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的范围标志,并由市政府设立告示牌。建议由政府行文发布公告和司法机关立法,提出水源卫生防护带水质保护要求和法规,并监督贯彻执行。

4)制定水质管理规划,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对流域、区域内的水污染实行综合防治,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污染物总量分配到各个城镇和地区进行控制,并限定污水排放量和规定污水排放区。

5)在水源上游设立水源监测站,对湖泊及水库水体实行连续的水质观测。并提供水质情报,以便城市供水企业对湖泊及水库上游导致的水源污染和水质恶化能及时采取对策和有效的防治措施。

6)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实现生活污水排放达标。

7)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使用无磷洗涤剂,减少磷的排放总量。

8)科学开采地下水源,控制地下水开采量,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止地下水污染。

9)正确分析和评价城市的水资源总量,合理调配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严格保护。合理调配规划梁子湖、梧桐湖。红莲湖、狮子口水库、马龙水库等大型水库的水资源,保证湖泊水库水源的水质和水量,加强湖泊及水库的环境保护,从严控制湖泊及水库的开发建设。

鄂州市2020年共有7个水源地。其中长江水源共划分为3个水源地,分别为葛华水厂水源地雨台山水厂水源城东水厂水源地;梁子湖共划分为3个水源地,分别是太和水厂水源地、梧桐湖水厂水源地及梁子岛水厂水源地;水库共划分2个水源地,分别是狮子口、马龙水库长江上各水源地的保护范围为:各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m,下游300m为一级保护区;梁子湖、梧桐湖上各水厂取水口半径500m范围为一级保护区;狮子口水库、马龙水库各水厂取水口半径300m范围为一级保护区。

主城区现有取水口附近污染源,必须按照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规定的要求,拆除关闭,同时还需要建立水源污染预警机制,增设应急处理设施及措施。

针对葛店黄矶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的武汉化工区排污口形成的污染源,同时为适应武汉新港葛店港区不断加快的规划建设步伐和鄂州电厂二期、三期码头等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经过鄂州市及武汉市政府之间相关协调,鄂州市决定对港区内葛店镇水厂和葛店开发区水厂取水口进行搬迁、整合。

梁子湖作为鄂州市城市备用水源应妥善处理好城市供水与农业灌溉、水产养殖、旅游观光争水的矛盾,并按照《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梁子湖、梧桐湖相应区域设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应达到1级保护区2类标准。

根据《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规定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2水厂扩建及改造规划

鄂州市城区用水量2020达到60.6m3/d。结合鄂州市近期及未来重点发展方向,鄂州市城市供水系统布置如下。

全市将形成以长江为水源的水厂(葛华水厂、城东水厂、雨台山水厂)为主力水厂,以水库为水源的水厂(太和水厂)为次主力水厂,梁子湖为水源的水厂(梧桐湖水厂)为城市备用水厂的供水格局。

现状几座乡镇水厂,将逐步由鄂州水务集团收购整合,各个小型水厂将逐步由城市统一供水的大型水厂替代。

扩建葛华水厂,将原华容水厂韩畈加压站扩建,扩建规模10万m3/d,拟于2020年投产,总规模达到20万m3/d。改扩建雨台山水厂,改造原规模10万m3/d,扩建规模7.5万m3/d,拟于2016年投产,达到17.5万m3/d。搬迁并扩建凤凰台水厂,搬迁后拟更名为城东水厂。城东水厂设计规模20万m3/d,拟于2018年投产。搬迁并扩建太和水厂,一期设计规模3万m3/d(拟于2016年投产);建设一座备用水厂:梧桐湖水厂,水源为梁子湖。拟于2020年完成。2020年鄂州市域水厂供水规划概况详见表4-1。

2020年鄂州市域供水规划概况表            表4-1

水厂

供水能力万m3/d

水源

供水范围

雨台山水厂

17.5

长江

主城区、鄂城新区

花湖新城

城东水厂

20

长江

葛华水厂

20

长江

葛华新城、华容临港新城

葛店开发区

太和水厂

3

狮子口、马龙水库

太和镇、涂家垴镇、沼山镇

梁子岛水厂

0.1

梁子湖

梁子岛

梧桐湖水厂

(备用水厂)

10

梁子湖

主城区

合计

60.6

   

4.3 泵站扩建、改造

根据各水厂供水规模及分区需水量进行管网平差计算,其计算结果显示,在各水厂出厂水压控制在较合理的0.33~0.50 MPa时主城区城南片区、汀祖片区、燕矶片区、花湖片区、梧桐湖片区、沼山片区、葛店片区以及红莲湖地区等区域水压不能满足用水水压需求。因此规划在上述地区分别设置供水加压站。

现有加压站十三座及规模:

燕沙站                 供水规模0.5万m3/d

泽林站                 供水规模6万m3/d

广山站                 供水规模0.2万m3/d

程潮站                 供水规模0.5万m3/d

峒山站                 供水规模0.5万m3/d

长岭站                 供水规模0.5万m3/d

宅俊站                 供水规模0.5万m3/d

牛石站                 供水规模0.2万m3/d

韩畈站                 供水规模1万m3/d

葛店开发区站           供水规模6万m3/d

庙岭站                 供水规模0.5万m3/d

吴屴站                 供水规模0.5万m3/d

梧桐湖站               供水规模3万m3/d

根据分区用水情况,十三五期间泵站建设情况如下:

新建城南加压站         供水规模6万m3/d

新建杨叶加压站         供水规模3万m3/d

新建汀祖加压站         供水规模3万m3/d

新建燕矶加压站         供水规模5万m3/d

新建花湖加压站         供水规模3万m3/d

新建沼山加压站         供水规模3万m3/d

新建涂家垴镇加压站     供水规模1万m3/d

新建七甲山加压站       供水规模2万m3/d

新建段店加压站         供水规模3万m3/d

新建大叶加压站         供水规模3万m3/d

扩建庙岭加压站         供水规模5万m3/d

扩建韩畈加压站         供水规模6万m3/d

扩建宅俊加压站         供水规模1万m3/d

扩建长岭加压站         供水规模3万m3/d

扩建牛石加压站         供水规模0.5万m3/d

4.4 供水水质及水压规划

4.4.1水质规划

根据国家要求及鄂州市中心城区的具体条件、经济实力和总体规划确立的城市发展目标,考虑到鄂州市的水源特点、水厂及管网情况等,本规划确定城市集中供水水质标准采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4.2水压规划

结合目前鄂州市供水实际情况以及地形特点,为保证给水系统安全管网建设经济合理,本次规划水压控制目标为:主城区大部分地区服务水头按不低于28m控制;局部边缘地区的小范围地区按不低于14m控制。地势较高的特殊地点采用二次加压供水。

4.4.3水质检测能力规划

根据《全国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的水质检测能力规划,2015年以前完善两级网三级站,具体要求为:国家站应当具备《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和有关饮用水质量的国家标准所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地级站具备所有常规项目的检测能力;其他监测站和大中城市的水厂化验室,具备监测生产控制项目的能力,设置一定数量的余氯、浊度在线监测仪,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每10km2设置一个在线监测仪。

鄂州市供水水质检测站为区域中心站规划2020年前应具备国家标准所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负责各水厂供水水质的非常规项目的检测各水厂化验室应具备监测生产控制项目的能力。规划2020年城区供水管网前设置一定数量的余氯、浊度在线监测仪。

4.4.4安全供水规划

鄂州市供水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采用多水源、多水厂给水系统。形成多水源、多水厂的供水系统,并有备用水源及设施,供水安全可靠性有较大的提高。

2给水系统中的工程设施如取水泵站调蓄水池、净水厂、加压泵站等,不设置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不良地质地区及洪水淹没和内涝低洼地区。以上工程设施的防洪及排涝等级不低于鄂州市主城区设防的相应等级。

3)输水管一般采用双管;各片区配水管网布置成环状;各片区管网之间也互相连通。

4)水厂内清水池调蓄水量应不低于给水规模的10%

5加强水厂的巡回检测工作,对水厂内必要的参数进行巡回检测,及时反映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尽量避免事故发生;强化设备科学保养和检修,使供水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防止爆管。爆管引起局部城区断水和降低水压,往往造成重大损失。防止爆管是安全供水的重要环节之一。爆管控制对策包括:合理调度,防止管网局部压力过高;新敷管道合理选择管材,尽量采用柔性接口;及时更换旧管道;合理布设城区抢修点,完善通信设施和抢修工具,健全抢修组织,大力推广快速抢修方法,提高抢修技术

7给水系统的抗震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执行。

8水厂供电等级为一级负荷,须保证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4.5管网建设与改造

4.5.1 新建输配水管网布置

加强对城区及周边乡镇供水管道及城区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切实提高管网水质,保证管网的安全运行,同时对于管网中的各类阀门,要进行排查摸底,制订详细的更新改造计划,避免对管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供水带来隐患,“十三五”期间计划改造管道140km。

向梧桐湖新城和三江港区供水;由庙岭铺设一条DN600输水管沿红莲大道至梧桐湖新城加压站,全长12km。由华容镇管网铺设一条DN800输水管到三江港区,单管全长约20km。

向中心城区东部及燕矶、杨叶、花湖等乡镇供水:沿吴楚大道铺设一条DN1200-800输水管,葛山大道铺设一条DN1400~DN1200输水管与主城区管网连通,管线全长23km。此外为配合市域水量的统一调配提高供水保障率沿武黄高速、燕汀路、吴楚大道等城市主要交通干线设连通管,实现全市域管网并网,主城区管网及加压泵站也同时完善和改造升级。

由梧桐湖加压站向东沟、长岭、沼山等乡镇铺设一条DN600供水管,全长约20km;从太和水厂铺设一条DN400供水管网至沼山,全长8km;从太和水厂铺设DN400~DN200的供水管网至涂镇、毛塘,全长30km;从太和水厂铺设DN300供水管网至牛石、公友,全长10km。

4.5.2 旧管网更新改造

加强对城区及周边乡镇供水管道及城区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切实提高管网水质,保证管网的安全运行,同时对于管网中的各类阀门,要进行排查摸底,制订详细的更新改造计划,避免对管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供水带来隐患,“十三五”期间计划改造管道120km。

4.5.3 实施村内供水管网改造

结合精准扶贫情况,针对村内供水管网原建设标准低、漏失严重、水费摊售量大的村组,实施多渠道筹资、分部落实的形式,进行村内管水管网更新改造,真正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4.5.4 供水范围扩展

“十三五”期间要大力推进区域供水,扩大供水范围,将优质饮用水输送至周边乡镇及农村,达到真正的城乡供水一体化。

实施区域供水有利于水资源的同意规划和调度,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水资源的利用率,大大提高城市供水的安全可靠性。“十三五”期间要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发展的原则来扩大区域供水,逐步关闭周边乡镇水厂。

4.6 管网信息系统建设

管网信息系统就是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原理和技术手段将给水管网的有关数据信息如管位、管材、节点标高、阀门位置、个数等输入计算机,形成给水管网数据库,为管网维护、检漏、运行和调度等服务。鄂州市中心城区目前已进行了管网信息系统的初步工作。今后在管网信息系统方面宜逐步开展以下工作:

1)每隔若干年定期对管网进行补充探测,将新铺设的管道信息及时纳入管网信息系统;

2)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管道探测成果,为管道更新、管网调整、爆管抢修、测漏等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3)与供水企业的调度系统结合起来,逐步实现经济、合理调度。

4.7 水质监测设施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检测项目和检测频次的要求,实行水厂班组、水厂化验室和市域中心化验室“三级”水质监测制度,即水厂生产运行班组进行(1次/1小时)浊度和余氯的检测,同时负责生物鱼池的观测记录;水厂化验室进行(1次/2小时)水质日常项目的检测;公司中心化验室进行(1次/日)公司管网水水质日常项目的检测,以及每月开展一次覆盖42项水质常规项目的检测,和每年开展两次覆盖106项水质常规项目和非常规项目的检测。

市域中心化验室承担国家和鄂州市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所委托的检测任务和管理职责。需配置有电感偶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等分析仪器;实验室需具备按国家标准GB5749-2006等12个标准对11类产品226个参数进行检测的能力。

水厂化验室要求有分光光度计、pH计、溶氧仪等分析仪器,具备了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水处理剂22项指标的检测能力。

同时需要建立严密和完整全面的水质运行管理和检测制度,以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并符合国家的水质标准。

4.8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4.8.1 节水目标

城市节水的工作目标是:

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城市节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城市节水工作的方针政策。

4.8.2 节水措施

1)在管理制度方面:应尽快健全机构,由市人民政府主导成立节水办公室,完善法规,做好节水管理工作。

2)在管理措施方面:进一步加强节水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城市节约用水措施要做到“三同时,四到位”,要做好实行城市用水定额管理工作,提高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认真执行计划用水和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

3)在经济措施方面:贯彻自来水实行商品化的原则,执行不同用途不同水价的统一规定。

4)在技术措施方面:改进制水生产工艺、降低制水和配水的耗水量;更换年久老化的管道和阀门;推广使用新型节水器具,建立节水器材市场。

5)进一步加强城市新建项目的节水监督和管理工作,城市建设工作努力做到节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力争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7)对工业企业全面实行计划用水,逐步实行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8)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节约用水意识,养成节水良好习惯。要注意保护水资源,及时制止污染、浪费水资源等不良行为。积极开展节水型机关、校园、医院建设

9)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

10)开展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试点,建设节水型单位。倡导一水多用,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使用自来水涌灌绿化。

4.9 技术进步发展规划

4.9.1加强中心化验室工作

要求供水水质真正达到指标要求,必须能正确分析规定的水质项目并进行确切的评价,找出供水水质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提出对策。为此必须加强中心化验室工作,以适应提高供水水质的需要。

中心化验室的基本任务是: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定期作出统计、分析和评价;针对水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协助有关部门对水质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控制和清理污染的建议和对策;监督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药剂不得污染水质;监督净水构筑物及输配水管道的清洗;针对本公司或本大区、本省存在的水质问题,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科研工作。化验室内部要加强质量控制,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中心化验室内部各项工作要达到国家计量局规定的现行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的各项要求,以取得认证资格。

4.9.2 合理使用混凝剂和助凝剂

1、开展合理选用混凝剂、助凝剂、氧化剂的研究

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通过优化运行参数,强化反应、沉淀、过滤等常规工艺的处理效果,进一步提高水厂的出水水质。改变过去水厂只配备一种消毒剂的缺陷,逐步考虑在雨台山水厂、凤凰台水厂、葛华水厂及太和水厂配备多种药剂,如加碱、加助凝剂等提高絮凝沉淀的效果,加高锰酸钾、加粉末活性炭应对水质突发事件的可能性等。

地表水净水厂有两个重要任务:降低水的浊度和消毒,浊度不仅是外观性指标,随着浊度降低,水中细菌、大肠菌、病毒、三价铁、四价锰、有机硅、色度以及有些本身溶解度低而附着在其它杂质上如钴、钒和大多数多环芳烃等也都能相应降低。产生氯仿的腐殖酸和富里酸为阴离子聚合电解质,加注混凝剂后将脱稳为微小颗粒,也可随浊度降低而降低。消毒则进一步杀灭细菌和大肠菌、灭活病毒,以保证饮用水质量与安全。

在一定的原水水质和工艺条件下,要保证出水浊度达到一定要求,首先应保证沉淀池出水浊度达到一定的幅度要求。在一定混合、絮凝的沉淀条件下,要使沉淀水达到出水浊度的幅度内,主要的手段是加好混凝剂(或包括加助凝剂)。

判断合理性要首先看水质效果,主要是浊度去除率,作为全面衡量还要包括色度去除率、PH或碱度变化率、COD或TOC去除率、滤后水的余铝或余铁含量;其次是经济性;再次是药剂的运输、有效成分、溶解和投放的方便性、沉淀后污泥体积以及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最后还应检验选用药剂是否需作PH或碱度的调整及其合理性。

进一步稳定水质、降低药耗的措施是采取合适的方式实施混凝剂加注自动化。一般10万m3/d规模以上的沉淀池要创造条件实施加注自动化,10万m3/d规模以下的可根据效果和条件选用。实施加注自动化要选用质量可靠的水质测试仪表、药剂加注设备和计算机以保证工作可靠性,还要注意提高管理和维护人员的技术素质。

4.9.3 合理投加消毒剂

加消毒剂的基本原则应是在管网消毒剂余量达到规定标准并使细菌、大肠菌数值达到目标的前提下,加消毒剂量尽量减少,加消毒剂点尽量往后道工序挪移,以减少有毒副产物的浓度。

为了加强消毒效果,减少副作用,降低投加量,要注意消毒剂和水充分混合。充分混合对杀灭细菌和灭活病毒的效果远比未充分混合的好。为了达到充分混合,需要有可靠的混合装置。

为了使出厂水的消毒剂余量更稳定,并适当降低消毒剂的副作用和消耗量并考虑效益和投资因素,要逐步实施消毒剂加注自动化。

自动投加的方式,基本上是按一定接触时间后,余量反馈控制投加率,按水量及投加率确定投加量。实施投加自动化要选用质量可靠的余量控制仪、药剂加注设备和计算机,以保证工作可靠性。还要注意提高管理和维护人员的技术素质。

安全投加消毒剂是水厂安全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水厂加药车间要安装漏药报警仪,监测气源及其它送气部位,以便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水厂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人员安全和避免污染环境。

4.9.4 净水设备技术改造

净水设备是把原水净化为符合水质目标的重要基础条件。日常运行工作主要任务之一是用好和维护好净水设备,充分发挥其净水功能。净水设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均会给净水水质、水质稳定性和运行成本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对落后的净水设备应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作必要的改造。

4.9.5 净水过程全面质量控制

前述“加强化验工作”、“混凝剂的合理使用”“合理加消毒剂”、“净水设备的技术改造”等为净水过程全面质量控制创造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要保证供水水质还要实施净水过程全面质量控制,抓住影响水质的各项因素,发动全员,依靠科学管理,使净水的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水质目标”的实现。

⑴净水过程全面控制的基础工作

包括质量教育、标准化、计量测试、质量信息、原始记录及质量责任制等。

⑵要做好现场控制工作

现场控制的任务是控制影响质量的五大因素(人、设备、原材料、工艺、环境),建立稳定水质的生产系统,抓好每个生产环节,严格执行标准,保证供水水质全面达到目标要求。包括:严格工艺纪律,掌握质量动态,抓好质量检验工作,加强净水工艺薄弱环节的管理和改进,建立质量控制点。

⑶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对水厂生产有重大作用,对后续供水起到把关、预防和反馈作用。要明确公司或厂水质部门(化验室)的任务并实行三级化验制。

⑷开展质量控制小组活动

质量控制小组是企业中广大职工参与全面质量控制活动的一种群众性组织,是依靠群众分析质量存在问题并寻找对策的一种方式,也是发动群众用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的四个阶段分析水质改进水质的有效途径。

4.9.6改善管网水质

用户用到的水实际上是管网水,因此改善管网水质也是改善水质的重要环节之一。

⑴影响管网水质的重要因素

管道内壁腐蚀会造成经常性的水质下降,是影响管网水质的首要因素,其次还可能由于管道与工厂水池连接不合理;管道漏水、排水管或排气阀损坏,当管道降压或失压时,水池废水、下水道或污水均可能倒流入管道,待管道升压后就送到用户;用户蓄水的屋顶水箱或其它地下水池未定期清洗,特别是人孔未盖严致使其它污物进入水池、管道错接;管道改变流向或流速变动过快等原因也可引起局部或短期水质恶化或严重恶化。

⑵改善管网水质的主要措施

1)新敷金属管道除非能肯定供水水质是稳定者外,内壁应涂衬水泥砂浆等可靠涂料;冲洗消毒后浊度和细菌数须达到饮用水标准;在装置上应设置能防止其它水倒流入管网的措施。

2)在运行管理上利用冲洗排水口和消火栓对管网进行定期冲洗;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用户屋顶水箱、水池的定期清冲;尽量降低管网停水机率。

3)结合管道扩大和更新改造,对地下管道进行刮管涂衬等技术改造。

4)选择一类水司检验出厂水采取水质稳定措施的效果和技术经济的合理性。

4.10 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规划

保证不间断地供应质量良好的水是供水企业的根本任务,为此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水厂的巡回检测工作

对水厂内必要的参数进行巡回检测可及时反映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尽量避免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尽量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是水厂管理科学化的一项重要手段。

2、设备科学检修

各类供水设备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或不出现大的故障是保证安全供水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

为了设备检修更为了科学合理,要求:⑴提高设备的检测和维护检修水平;⑵有的机械、电气设备是早期产品,故障多,技术经济上不合理,这类设备很难把故障率降下来,或使它们在技术经济上处于合理状态,用新产品新技术进行更新改造能取得明显效益的要进行更新改造。

3、爆管科学处理

爆管引起局部断水和降低水压,往往造成重大损失,是安全供水的重要环节之一。

爆管的主要原因是:⑴管道材质差,强度低;⑵接口刚性太强,管道不均匀沉降时弯矩过大而径向裂开;⑶施工质量差;⑷排气阀设置不当,调度不当或突然停电等因素引起的水锤等。

主要对策是:⑴新敷管道要合理选择管材;⑵新敷管道尽量采用柔性接口;⑶老管道损坏到一定程度的予以更新改造;⑷完善通信设施和抢修工具,健全抢修组织,大力推广快速抢修方法。

4、现有管道更新改造

为了减少爆管和漏水频率,改善管网水质,恢复因腐蚀而下降的输水能力,要大力进行原有管道的更新改造。

宜更新改造的管道有:⑴其输水能力已不能满足需要,而适宜在原地更换为更大口径的管道;⑵因街道拓宽等原因,该段管道的位置及埋深需作调整;⑶一年内管道的修理费、赔偿费和间接损失费之和达到该管段固定资产净值的1/2以上时;⑷由于该管道故障影响大面积供水而引起重大损失或强烈反响,或引起交通严重堵塞和建筑物的安全者。⑸管道内壁腐蚀影响水质。

要结合“管网合理化”对测压、测流、测粗糙系数的要求,积累资料,统计各管道爆管、漏水检修和重大损失及反映情况,结合管网合理化及供水管网发展规划要求,制订管道更新改造规划。

4.11 工程投资规划

“十三五”期间鄂州市给水工程规划建设工程内容为:新建、改扩建水厂6座(含备用水厂),总规模60.6万吨/日,新建及改扩建加压站15座,总规模46.5万吨/日,给水管道工程,DN300~DN1400输配水管道520Km(含改造管道)。

“十三五”期间项目工程投资157070万元,鄂州市供水“十三五”规划项目明细表详见表4-2。


鄂州市供水“十三五”规划项目明细表                               表4-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主要内容与规模

建设依据

前期工作进展

建设年限

总投资(万元)

投资主体

资金来源

规划投资(万元)

鄂城区

 

 

 

 

82500

 

 

 

1

雨台山水厂改扩建工程

规模17.5万吨/日,扩建7.5万吨/日,对一期10万吨/日设施改造

   

2015-2017

19000

地方财政

地方财政+中央投资

 

2

新建城东水厂

规模20万吨/日

   

2016-2020

22000

 

3

吴楚大道中段,鄂城区至杨叶主管网

铺设球铁DN1200供水管13KM

   

2016-2018

6500

 

4

杨叶至花湖供水主管网

铺设球铁DN800供水管10KM

   

2017-2018

2900

 

5

燕矶、杨叶、花湖供水干管网工程

铺设球铁DN300-600供水管15KM

   

2018-2020

2250

 

6

燕矶、杨叶、花湖供水支管网延伸

铺设球铁DN150-300供水管30KM

   

2018-2020

1500

 

7

鄂城区至碧石、汀祖、花湖主管网

铺设球铁DN800供水管20KM

   

2016-2017

5800

 

8

鄂州城区供水主管网改造

铺设球铁DN800供水管15KM

   

2016-2018

4350

 

9

鄂州城区供水干管网改造

铺设球铁DN300-600供水管30KM

   

2016-2018

4500

 

10

鄂州城区供水支管网改造

铺设球铁DN150-300供水管40KM

   

2016-2018

2000

 

11

城南加压站

新建规模6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6-2018

2000

 

12

燕矶加压站

新建规模5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1400

 

13

汀祖加压站

新建规模3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6-2017

800

 

14

花湖加压站

新建规模3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800

 

15

杨叶加压站

新建规模3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800

 

16

村级小型加压站

新建10座小型加压站

   

2016-2019

500

 

17

鄂州市水质检测中心建设

     

2016-2020

2000

 

18

雨台山水厂水质检测室建设

     

2016-2018

300

 

19

雨台山水厂水源地保护

     

2016-2018

1000

 

20

城东水厂(凤凰台水厂)水质检测室建设

     

2017-2019

300

 

21

城东水厂(凤凰台水厂)水源地保护

     

2016-2018

1000

 

22

鄂城区供水信息系统建设

     

2016-2020

800

 

华容区

 

 

 

 

30970

 

 

 

1

葛华水厂二期

扩建规模10万吨/日

   

2018-2020

15000

     

2

华容镇至段店至临江供水干管网

铺设球铁DN800供水管20KM

   

2017-2018

5800

地方财政

地方财政+中央投资

 

3

庙岭镇至梧桐湖供水干管网

铺设球铁DN600供水管12KM

   

2016-2017

1920

 

4

段店、临江供水支管网改造

铺设球铁DN150-300供水管20KM

   

2017-2019

1000

 

5

韩畈加压站

改扩建规模6万吨/日

   

2017-2018

1600

 

6

庙岭加压站

扩建规模5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1400

 

7

大叶加压站

新建规模3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800

 

8

段店加压站

新建规模3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8-2019

800

 

9

葛店七甲山加压站

新建规模2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6-2017

600

 

10

村级小型加压站

新建5座小型加压站

   

2016-2020

250

 

11

葛华水厂水质检测室建设

     

2016-2018

300

 

12

葛华水厂水源地保护

     

2016-2018

1000

 

13

华容区供水信息系统建设

     

2017-2020

500

 

梁子湖区

 

 

 

 

43600

 

 

 

1

太和水厂迁建工程

一期规模3万吨/日,远期6万吨/日

   

2015-2016

6000

地方财政

地方财政+中央投资

 

2

梁子岛水厂改造

规模0.1万吨/日

   

2017

200

 

3

梧桐湖水厂新建工程

新建规模10万吨/日

   

2018-2020

20000

 

4

太和至涂家垴镇供水干管网

铺设球铁DN400供水管20KM

   

2015-2016

1600

 

5

涂家垴镇供水支管网

铺设球铁DN100-300供水管50KM

   

2016-2017

2500

 

6

太和集镇至沼山至东沟主管网

铺设球铁DN600-DN400供水管30KM

   

2016-2017

3000

 

7

太和沼山供水支管网

铺设球铁DN100-300供水管20KM

   

2016-2017

1000

 

8

太和城区供水干管网改造

铺设球铁DN600供水管10KM

   

2016-2017

1600

 

9

太和城区供水管网改造

铺设球铁DN100-300供水管25KM

   

2016-2018

1250

 

10

沼山加压站

新建规模3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800

 

11

宅俊加压站

扩建规模1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500

 

12

涂家垴镇加压站

新建规模1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6-2017

500

 

13

扩建长岭加压站

扩建规模3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800

 

14

扩建牛石加压站

扩建规模0.5万吨/日加压站1座

   

2017-2018

300

 

15

村级小型加压站

新建小型加压站15座

   

2016-2020

750

 

16

太和水厂水质检测室建设

     

2016-2018

300

 

17

太和水厂水源地保护

     

2016-2019

2000

 

18

梁子湖区供水信息系统建设

     

2016-2020

500

 

合计

157070

     

5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供水部门各级职能部门应统一思想,按照鄂州市城市供水“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通盘考虑,安排各项工作,对一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重点项目进行优先安排,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推行目标责任制,把各项规划目标列入职能部门的年度计划和考核目标,实行全过程考核,推进“十三五”建设项目的顺利发展。

5.2资金保障

为达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无论是净水工艺和管网改造、还是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及水质检测能力的提高与完善等,都需要进一步增大资金投入。除供水企业自身需不断加大投入外,还要不断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各种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充分把握当前国家重视和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发展的有利宏观环境,继续加强与各种金融机构的合作,利用国内外商业银行、金融贷款机构等间接融资方式多重筹资,并争取更优惠的贷款条件,如延长还款期和宽限期等。同时要力争建立科学的对企业经营状况有制约和激励的水价机制,形成以合理成本加微利为原则的供水价格体系。

5.3人才保障

把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作为企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努力构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和谐环境,使广大技术人员能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发挥专业特长。要加强人才队伍的管理,拓宽科技人员知识更新的渠道,通过一定的考核、推荐程序,有计划地选派技术人员赴高校或境外学习培训,制订在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岗位工人等各层面的人员培训方案,有计划地组织进行常规性培训,使在职人员不断掌握最新的管理和技术知识,为推进城市供水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储备人才资源。

5.4科学管理保障

强化规划的指导性、权威性和约束性,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和健全各类管理制度,为“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以建立权责明晰。协调顺畅、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企业体系为目标,加强资源整合,强化部门、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推进制度管理体系建设,以现代化水厂和现代化营业所创建工作为契机,对照创建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转变制度建设和执行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制度标准,明确业务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教育宣贯,落实监督反馈,严格制度执行不力责任追究,逐步建立适合供水发展的完整有序的经营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流程科学化、执行程序化、制度标准化、督查常态化、内部运转协调化,不断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积极鼓励科研技术人员研究开发新技术,大力倡导推广安全供水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城市供水的安全性。工程建成后,应加强日常维护、维修和其它管理工作,建立合理的水价调整机制,确保工程正常安全的运行,保证各项工程能充分发挥效益。

5.5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保障

要根据规划目标和相关要求,结合供水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修改和完善包括管理和技术、材料设备、水质检测等方面内容的标准规范体系。特别要制定和完善保障供水安全、完善供水服务、节能降耗、水质检测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要在对现有的标准规范进行清理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规划,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相关工作。为确保鄂州市“十三五”供水规划的顺利实施,鄂州市应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管水、治水,完善相应的经济、技术、行政等管理措施。

城市给水专项规划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和实施,要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安全供水的认识程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供水的发展规划,为实施项目规划建设建立良好的群众基础。

加大水资源的保护力度,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严防水资源污染,严格实施“蓝线”管制制度,杜绝污染物排入供水水源地。

完善供水水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供水事故紧急预案。及时跟踪供水水质水压情况,尽早制定二次供水管理条例或办法,确保用户用水的优质安全,建立易于实施的城市供水紧急预案。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6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96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471号 电话:027-60229116
联系人:刘子召 联系电话:027-60229118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