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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9719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发文单位: 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水利法治建设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提升水利行业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依法治水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听取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重点法治工作。我局成立了市水利和湖泊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对水法规制度建设、水行政执法、水利普法宣传、“放管服”改革和水利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重要任务进行安排和部署。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鄂州市水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要涉法案件中,必要时都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参与执行有关工作过程,忠于事实与法律,积极研讨研究,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建议,确保依法民主决策。

二、推进立法工作,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将立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启动了《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成立立法领导小组、起草工作专班,拟定立法工作方案,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工作专班会议、书面征求意见和立法论证评估等环节,向市政府报送了立法条例(送审稿),经过市政府、市人大立法工作专班修订完善后,1028日,《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草案)》通过了鄂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即将进入三审阶段。

(二)认真开展涉水法规清理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和鄂州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对照《鄂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市级、本系统现行有效的涉水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其中,经过认真清理,对《鄂州市长港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6个涉水的市级规范性文件申报保留5个和拟废止1个(因2019年已出台《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申请废止《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

三、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一)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水利厅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水利综合执法改革,制定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一册一单一表”(行政执法公示手册、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表),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切实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强化河湖执法。今年以来,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工作部署,2020年,对我市52个省级河湖和30个市级河湖进行巡查监管,共组织巡查31次。督促区级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起,督办粱子湖区水利和湖泊局查处前海湖(湖瓢村段)围埂和七星湖搭建人行桥违法行为案,违法当事人已自行拆除。查处鄂城区水利和湖泊局花家湖汇龙桥旁涉嫌挖筑鱼塘案,已整改恢复。督办查处葛店经济开发区武城湖填湖案,已整改。切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保护水利行业利益和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确保每个涉水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三)加强水保监督执法。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化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市水利和湖泊局制定了《鄂州市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方案》,全年共开展现场监督检查12次,共印发监督检查意见11个。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及日常行政检查工作。全市共核查水利部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图斑334个,经现场认定查处72个。

(四)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市水利和湖泊局与武汉市建立市际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加强对交界水域的执法巡查和非法采砂整治力度,完善工作衔接措施,实现全方位动态管理和常态化联合执法举措;建立长江水域上游、下游联合夜间轮流值守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联防联控的采砂管理局面。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881人次,开展长江执法巡查273次(其中开展部门联合执法49次),查处涉砂案件45起,罚没收入342万元,刑事打击7人,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无证驾驶船舶行为19起,与市公安局加强协作,优化线索排查方式,上报涉黑涉恶线索4起。有效遏制了长江非法采砂行为,保障了长江防洪与通航安全。

四、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将宪法、党内法规及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法治学习及集中专题培训学习,组织开展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第三次会议精神的学习,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线上线下学习法律知识,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学法用法在线的民法典专题考试和年终无纸化统一考试学法活动。

(二)大力推进水利法治培训。就《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修改部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专题讲座和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了市司法局、市委党校法学专家教授来局讲授《民法典》和《宪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水利厅和市司法局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及水政执法、水利规费、采砂管理等执法培训;为强化领导干部以案释法能力,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庭审,推动形成旁听庭审活动的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法治水利建设。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通过鄂州新闻频道、《鄂州日报》整版刊发专刊、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宣传。组织参与凤凰广场“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暨文艺汇演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宪法》、《常用水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法》、《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民法典宣传单等法治宣传资料、宣传品。今年以来,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共张贴法治宣传画400余张,悬挂法治宣传横幅30余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十余次,共出动6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2000余份,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居民3000余人次。

五、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行政审批实现 “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鄂州水利函〔2020156号),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分工部署,有效落实了省市两级相关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我局42项依申请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联通率、全程网办事项比率、“最多跑一次”比率均已达到100%。积极缩减行政审批时间,精减行政许可材料,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办理时限的30%以内(不含专家评审时间及相关设计文件修改时间),全面梳理了“一件事一次办”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纳尽纳,形成清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截至11月底,依法依规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30余个。

(二)获得用水创优服务。进一步优化用水报装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环节,实现了企业用户获得用水321服务”,中小微企业获得用水“221”服务。实行服务专员制,主动上门服务,用户“零跑腿”,并依托“鄂汇办APP”、微信、水务集团网上营业厅等平台提供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进一步降低企业单表用户安装的成本费用。工程建设费用除人、材、机、措施费及税金等直接费用外,不再额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三)严格执行《鄂州市水利建设市场准入清单》。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废除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较好地落实了“非禁即入”。成立专项检查组以双随机的方法对我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抽查,在消除对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同时,积极加大对扰乱水利建设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成立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出台的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文件进行系统性、全面性清理,出台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并认真落实对我局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审查。

六、切实履行责任,持续推进水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积极宣传,落实斗争任务。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扫黑除恶举报邮箱与举报电话浮动窗口,在局办公楼大门旁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在局机关、局属11家二级单位和13个在建项目建办均采取了设置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和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宣传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参与方式等内容,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水利系统各单位均组建了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局属11家二级单位13个在建项目建办填报《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信息台账》,对反映的事项及时核查,对查实的线索及时上报市和省厅扫黑办。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管。一是加强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建立水利项目建设检查督办机制,强化项目监管。严格企业资质审查,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恶意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对受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7家单位开展了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未发现市域内水利施工企业及企业法人有涉黑涉恶行为背景。2020年以来,共有11个水利工程项目在我市招投标中心进行了交易,应招标项目招标率达到了100%,均未发现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印发了2020年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推进长江河道采砂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2020年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水法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营商环境意识不够;四是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水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全力营造精简高效的水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水利法治环境。

(一)加快法规制度建设。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司法局行政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加快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鄂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学习《监察法》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党章党规,提高执法人员法纪意识。深入学习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组织开展水利系统内部培训。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助推法治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大水法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探索更多好方式、好方法进行水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纸、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基层干部及群众宣传,让法治宣传深入群众生活。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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