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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供水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18013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20日
发文单位: 鄂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0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6年10月20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日报记者童庆)1017日,市长王立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供水管理办法(讨论稿)》,听取创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出租车行业改革,审议《鄂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方案,审议《鄂州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讨论稿)》,研究提高高龄津贴标准。

会议指出,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深入实施,城乡供水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制订供水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全市供水管理,保障用水安全,十分必要。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水资源利用、保护规划,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要规范二次供水管理,明确开发商责任,加强行业管理,对新建楼盘二次供水设施不完善的不予验收。坚持使用者付费原则,统筹解决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要抓紧出台污水处理办法,开展地下管网普查,结合物联网技术,建设智慧管网。

会议强调,在前期创卫工作中,3个街办、鄂州开发区和城管、公安、交通、建委等单位和部门大员上阵,动真碰硬,解决了许多城市建管中的顽疾,使主城区发生明显变化,城市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获得了广大市民的拥护与支持。但也暴露出了城市治理中一些系统性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下一阶段,主城区各单位要系统总结前段好的经验和作法,建立长效机制,迅速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管理不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要以上位法为基本依据,制订政府管理规章。要回应群众关切,保持创卫强度,不降低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动员群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要加大日常检查与评估,与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相结合。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推进创卫持续深入开展。华容镇、太和镇等远城区要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始终坚持对标创建,认真整改查找出的问题,加强城市管理,教育发动群众,迅速改变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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