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鄂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鄂州市长港河管理保护,维护河道健康生态,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起草了《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7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2316858541@qq.com)或传真(0711-3895200 )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电话:0711-3895212(局水土保持与法规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附件:《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