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水利和湖泊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1-03-31
 一、行政审批服务承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100%,积极缩减行政审批时间,精减行政许可材料,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减至法定时限30%以下(不含专家评审时间及相关设计文件修改时间)。

二、“获得用水”服务承诺。实现工商用户获得用水“321”服务,中小微企业获得用水“221”服务,对具备条件(外线不复杂、无需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的工商用户用水报装推行“110”服务。“减时限,优效率”,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减环节,优流程”,办理环节2个;“减资料,优网点”,报装申报材料为1项,构建电话、网上、微信、鄂汇办APP供水报装云服务平台。“减费用,优服务”,在已配套城市市政公用管道范围内,从市政公用管道至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含建筑区划红线内由供水企业管理的结算计量表具)的外线接入工程实行零收费。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安排服务专员全程跟踪,主动上门服务,实现用户“零跑腿”。

三、监督投诉承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文明礼貌,服务周到。杜绝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现象,做到清正廉洁、公平公正。畅通投诉渠道,受理用户投诉,严格责任追究。

办公电话:027-60229111(市水利和湖泊局)、027—60229351(市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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