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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6年曹家湖、垱网湖水系连通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2-05-19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6年曹家湖、垱网湖水系连通工程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中有关规定,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6年曹家湖、垱网湖水系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详见附件),纸质报告可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查阅,现征求公众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水、固废、生态环境等的态度和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报告书的建议或意见。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曹家湖垱网湖退田还湖还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樊蒲大道35

联系人及电话:廖   19908681403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 

联系人及电话:杨   027-87336469  

邮箱地址:yxq@cseti.com.cn

 

附件:

湖北省鄂州市曹家湖、垱网湖水系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hKbFU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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