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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已结束】鄂州市洋澜湖流域综合治理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3-03-20

洋澜湖为鄂州市城中湖,属于长江中游洼地型湖泊,为独立的湖泊水系,入湖港渠主要有小桥港、洪港等,出湖港渠为五丈港。“十三五”期间,鄂州市政府为了改善洋澜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周边居民幸福感,针对洋澜湖开展了截污控污、湿地建设、生态修复等多项治理修复措施。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洋澜湖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洋澜湖水生态环境与市民幸福生活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为了系统、全面、科学、经济的推进洋澜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洋澜湖流域综合治理概念性设计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洋澜湖流域综合治理概念性设计方案

2.征集内容:结合现有资料和信息,对洋澜湖流域陆域范围雨污管网治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能增效、滨湖岸线整治、湖泊内源污染治理、湖泊生态修复、流域河道治理等方面提出系统、全面、科学、经济的设计方案,对指定的试点区域提出深化的设计方案。

二、设计目标

1.本次征集的设计方案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符合《湖北省鄂州市洋澜湖保护规划》的总体要求,不得改变洋澜湖的湖泊形态、面(容)积,最大限度发挥湖泊的防洪调蓄、城市景观、旅游观光等功能

2.改善洋澜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洋澜湖水质,通过河道治理、截污控污、管网整治、内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浓度,保障湖泊整体水质到2025年稳定或优于V类、到2035年达到或优于Ⅳ类。

3.开展洋澜湖水域生态治理,逐步进行湖泊内源污染治理、逐步改善动植物生境条件、逐步恢复湖泊生物物种种类及数量,控制水体富营养化趋势,提高水体透明度和感官舒适度,保证洋澜湖生态系统不退化,实现湖泊生态良性循环。

4.开展洋澜湖岸线治理修复,结合岸坡稳定、初期雨水汇流、防洪安全、生态修复、自然景观等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岸线治理,构建沿岸生态屏障,实现岸线“生态、和谐、自然、优美”的目标。

5.开展洋澜湖流域陆域范围雨污管网治理与修复,最大化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的目标。同时对现有污水运行设施和联动运行机制等进行分析研究,给出提能增效方案。

6.对指定的试点区域提出深化的设计方案。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1.应征人须具备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征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应征人近五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应征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应征人报名及相关资料获取

1.报名时间:20233218:3020233271700(中国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及相关资料获取

(1)现场报名:应征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hbbidding.com.cn),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报名并下载相关资料。

3)项目资料及信息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应征人应签署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五、概念性设计方案的递交

应征人应按照公告要求编制概念性设计方案,并在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420930前(北京时间)将概念性设计方案文件(含电子版)递交至概念性设计方案评选地点。

六、概念性设计方案的评选

1.评选时间:2023420日09:30

2.评选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评选方式:本次征集活动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人的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含方案的系统性合理性、技术的科学性、投资的经济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并根据优劣进行排序。

4.应征人的方案汇报时间不超过60分钟,答疑不超过30分钟;

5.为保证本次征集活动的公平、公正,概念性设计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即概念性设计方案及方案汇报过程中不得出现可识别应征人身份的任何文字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应征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各类要素,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设计补偿:本项目无设计补偿。

七、征集说明

1.本次方案征集中所有收到的有效应征文件均不退回。

2.应征人对应征方案享有署名权,经主办单位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

3.主办单位对应征方案具有使用权,主办单位在本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选定的承办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设计单位有权使用本次应征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的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本次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也可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可对本次所有应征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成果,参与应征即视为应征人同意主办单位使用其应征设计成果。

4.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5.主办单位提供的征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文字说明、图纸和图表),应征人仅限用于编制本次应征文件,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因应征人侵犯主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权益或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应征人在本次征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理。

7.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9.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10.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八、征集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http://slhp.ezhou.gov.cn/)同时发布。

九、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主(承)办单位: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471号

联系人:熊主任

联系方式:027-60229170

协办单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罗宽、张琪

电话:13554201140

         邮箱:hbzbzx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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