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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湖北圣佰锐金刚石工具 制造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1-03-08
 湖北圣佰锐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湖北圣佰锐金刚石工具制造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湖北圣佰锐金刚石工具制造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已于2021年2月3日通过了我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我市鄂城区昌大堤燕矶堤段桩号91+400处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内实施湖北圣佰锐金刚石工具制造项目。

该项目位于鄂城区燕矶镇池湖村,总投资2亿元,占地约63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8100m2。建设标准车间7栋,建筑面积34700m2,研发楼和综合楼各一栋,建筑面积8700m2,生产和生活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700m2

二、基本同意拟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该项目位于长江堤防背水面,主要涉及桩基础工程,场区设置桩基础156根,桩长27.0m~28.0m,桩基础距昌大堤堤脚最近距离200m。                             

三、拟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堤防安全监测,应严格按照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四、河道保护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应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严禁堆放或倾倒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除批准的工程设施外,不得修建其它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五、你单位应充分注意工程施工和运行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妥善维护好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诱发防洪安全险情,你公司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为确保防洪工程安全,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工程涉及防洪安全部分不得在主汛期(每年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湖北圣佰锐金刚石工具制造项目开工前,须到市河道堤防保护中心办理开工登记手续燕矶堤段段长张细平负责该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并参与验收。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削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等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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