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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水务局关于鄂州三江港疏港铁路(物流基地)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18-05-31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鄂州三江港疏港铁路(物流基地)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专家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鄂州三江港疏港铁路(物流基地)工程位于鄂州市华容三江港新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铺轨长度3.90公里;新建调车线3条、散堆装装卸线1条、笨重货物装卸线1束2线;新建办公楼1000平方、专业设备用房270平方米。

工程总占地10.07公顷。工程总挖方3.58万立方米,填方26.73立方米,总借方23.15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9982其中土建投资6175。工程于20185月开工,计划2019年1月完工。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62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12.4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6.35万元,植物措施9.50万元,临时措施193.48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物价局省财政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规定项目应向鄂州市华容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5.10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表土剥离和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半年向项目所在地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出重大变更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鄂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鄂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鄂州市水务局

2018年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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