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走马湖水系(含螺丝径湖)综合治理工程(机场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现就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是我省重大建设项目,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机场项目实施对花马湖、走马湖水系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保障机场建设顺利实施,避免在机场建设期间花马湖流域发生洪涝灾害,对花马湖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十分必要。根据《花马湖流域水利综合治理规划》,花马湖、走马湖水系治理主要包括对澎塘湖、螺丝径湖等实施退垸还湖;对新农村港、鸭畈港等河道进行整治;新开挖上湖与中下湖的连通港道;新建连通港节制闸、花马湖二站,并对花马湖泵站进行增效扩容。本工程与先期启动建设的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作为花马湖流域治理的重要节点措施,共同为流域防洪排涝提供基础保障。
本工程在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先期实施的基础上,对机场区域范围内开展地基处理及场地土石方平整,对软基、淤泥等不良地质条件进行工程处理措施,以满足机场主体工程的实施条件。本工程总投资26.6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1.88亿元。工程总占地1455.56公顷,挖方3015.82万立方米,填方2810.28万立方米。工程计划2019年10开工, 2020年9月完工。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16.53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842.0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698.09万元,植物措施453.49万元,临时措施928.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规定,该项目应向鄂城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3.3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半年向市水务局、鄂城区水务水产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市水务局、鄂城区水务水产局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市水务局、鄂城区水务水产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市水务局批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市水务局备案。
鄂州市水务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