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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17-12-21

 

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稿)>的函》收悉。经研究,市水务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花马湖流域位于长江中游南岸,流域范围含鄂州市和黄石市。本工程位于鄂州市鄂城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退垸还湖、水系连通和闸站工程部分。工程总占地654.9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29.76公顷,临时占地225.19公顷工程总挖方566.05万立方米,总填方186.8万立方米,总弃方379.25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193673.7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9325.42万元。工程计划20181月开工,20206月竣工总工期30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85.35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5429.5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377.34万元,植物措施256.06万元,临时措施220.27万元。

(六)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82.43万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表土的剥离和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半年向市水务局及鄂城区水务水产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市水务局及鄂城区水务水产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出重大变更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市水务局备案。

 

 

鄂州市水务局

2017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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