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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鄂州市夏大湖圩垸大堤整险加固应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17-01-02
 

鄂州市夏大湖圩垸大堤整险加固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批鄂州市夏大湖圩垸大堤整险加固应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鄂州市夏大湖圩垸大堤整险加固应急工程位于华容区庙镇。主建设内容夏大湖、北大堤整险加固,重建大湖排涝站、鄂钢农场排涝站和红莲排涝项目总占地8.96公顷。项目挖方12.42万立方米,填方8.91立方米,借方10.51万立方米,弃方3.51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4849.85其中土建投资3541.78。项目于201610月开工,计划2017年6月完工。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85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23.3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7.80万元,植物措施37.46万元,临时措施12.42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该项目应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65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表土的剥离和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半年向市、区水务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市、水务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出重大变更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市水务局批准。

 

 

 

鄂州市水务局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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