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公司《关于请求对<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华容1、庙岭2、蒲团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华容1、庙岭2、蒲团1)项目位于鄂州市华容区。华容1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3.80公顷,工程挖方26.26万方,填方2.98万方,弃方23.28万方,项目总投资2342.4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25.09万元,工程计划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完工,建设期为13个月;庙岭2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6.97公顷,工程挖方17.65万方,填方8.86万方,项目总投资2765.1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00.93万元。工程计划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4月完工,建设期为14个月;蒲团1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0.25公顷,工程挖方38.59万方,填方8.35万方,弃方30.24万方,项目总投资2941.0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49.27万元,工程计划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完工,建设期为13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把人为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
(三)每半年向我局及华容区区水务局水产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收工程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梁子湖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及总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我局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鄂州市水务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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