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鄂州经济开发区杨湖北路片区PPP项目路网工程得胜大道薛家沟大桥程家湖中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技术审查申请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鄂州经济开发区实施得胜大道薛家沟大桥程家湖中桥工程。得胜大道起点位于吴楚大道,上跨程家湖、薛家沟,终点位于月河北路,道路全长2.978km。
二、薛家沟大桥全长100m,跨径30+40+30m,桥梁结构为现浇变截面箱梁。程家湖中桥全长60m,跨径20+20+2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20m预制空心板,下部结构为重力型桥台,钻孔灌注桩承台基础。
三、根据报告推算,薛家沟大桥桥址处河道行洪流量分别为139.2m3/s(五四湖闸-民信闸)和155m3/s(五四湖闸-樊口二站)。根据相关批复文件,五四湖闸设计流量为188m3/s,民信闸设计流量为200m3/s;樊口二站近期设计流量为150m3/s,远期设计流量为200m3/s。为满足民信闸、樊口二站流量要求,建设单位须变更薛家沟大桥设计,提高过流能力,保证行洪流量不小于200m3/s。
四、岸坡及堤防防护等防洪补救措施应严格按照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五、桥梁基础施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进行。工程施工期间应高度重视河道、湖泊保护工作,及时对弃土弃渣进行清运,严禁向河道、湖泊内倾倒弃土弃渣和排放污水。工程完工后须及时拆除并清理临时施工设施,并将施工废弃物等彻底清除,严禁堆放在河道、湖泊保护范围内。除以上工程设施外,不得修建其它永久性阻碍行洪的建(构)筑物。
六、你单位应充分注意和防范桥梁基础施工对湖泊、岸坡及堤防的影响,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岸坡稳定和堤防安全。若因该工程施工和运行造成岸坡及堤防失稳,建设单位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七、拟建工程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你单位应制定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部门批准后执行。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八、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鄂州市水务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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