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同意修改后的《论证报告》作为排污口设置的技术依据,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太和污水处理厂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农科村,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9'09",北纬30°05'51",尾水排入幸福河,经刀口闸提升后流入高桥河。排污口类型为新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渠。《论证报告》对入河排污口的位置、排水方式、入河排放总量、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第三方及水生态的影响进行了论证,内容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技术要求。
二、太和污水处理厂主要接纳太和镇的居民、商业生活污水,现状一期建设规模为6000m3/d,采用SMART处理工艺,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50mg/l、BOD5≤10mg/l、NH3-N≤5mg/l、TP≤0.5mg/l。
三、《论证报告》采用水质模型计算了污水处理排放后对纳污水体高桥河的影响。经计算分析,排污口设置后对纳污水域水质、水生态环境和第三方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高桥河水质能满足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
四、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为高桥河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现状水质为Ⅲ类。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COD: 114.715t/a、NH3-N:13.529 t/a、TP:4.288 t/a。太和污水处理厂排放规模为6000m3/d时,污染物入河量为COD: 109.5t/a、NH3-N:10.95t/a、TP:1.095t/a,均在该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范围内,满足水域纳污能力管理要求。
五、《论证报告》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污水处理应做到达标排放,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制定并落实事故状态下的污水处置应急预案,避免事故排放,确保项目实施不影响区域水环境安全。
六、入河排污口应安装污水流量计、COD、NH3-N等在线监测仪,并在厂区、入河前设置明渠段或取样井,设置明显标示牌,按规定开展污水水质监测。投入运行后,应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入河排污口监测及相关统计信息。
七、入河排污口正式使用前,应及时报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涉及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按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九、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排污口位置、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水处理工艺发生较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鄂州市水务局
2018年11月14日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6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96号 鄂ICP备05017375号主办: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471号 电话:027-60229116 联系人:刘子召 联系电话:027-60229118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