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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梧桐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5000t/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18-05-30

 

 

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报送的梧桐湖新城污水处理厂(5000t/d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论证报告》)及审查申请收悉。根据专家意见,局原则同意论证报告》为排污口设置的技术依据,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梧桐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位于鄂州市梧桐湖新城东部的窍湾,通过一根DN1200管道将尾水输送拟建的入河排污口排污口位于距离污水处理厂165的长港距离下游樊站约36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14.660015,北纬30.297018。排污类型为新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自流。《论证报告》对入河排污口的位置、排水方式、入河排放总量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第三者及水生态的影响进行了论证,内容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技术要求。

污水处理厂主要接纳梧桐湖新城的生活污水,一阶段设计排水规模为5000t/d,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A标准。主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50mg/l、BOD5≤10mg/l、NH3-N≤8mg/l、TP≤0.5mg/l。

《论证报告》采用数学模型模拟分析,计算了污水处理排放后纳污水体长港近岸沿程变化情况。经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污水排放能满足功能区污能力要求,不会对区域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排污口设置第三者用水权益影响较小。

项目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为农和工业用水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现状水质为Ⅲ类在长港河流量为时,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COD:1410.5t/a,BOD5282.1t/a,NH3-N:186.28t/a,TP:14.1t/a;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入河量为COD:91.25t/a,BOD518.25t/a,NH3-N:14.6t/a,TP:0.9125t/a,均在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内,满足水域纳污能力要求。

《论证报告》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污水处理应做到达标排放,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制定并落实事故状态下的污水处理应急预案,避免事故排放,确保项目实施不影响区域水环境安全。

、排污口应安装污水流量计、COD、NH3-N等在线监测仪,并在厂区、入河前设置明渠段或取样井,设置明显标示牌,按规定开展污水水质监测。投入运行后,应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入河排污口监测及相关统计信息。

阶段入河排污口正式使用,应及时报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阶段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涉及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按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阶段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排污口位置、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水处理工艺发生较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本阶段建设完成、验收、运行后,建设单位应根据长港水功能区划规定的水质目标,开展提标升级工作,确保近期及远期工程污水排放标准达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鄂州市水务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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