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走马湖水系(含螺丝径湖)综合治理工程(机场配套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定稿)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家审查,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鄂州市鄂城区实施走马湖水系(含螺丝径湖)综合治理工程(机场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二、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是我省重大建设项目,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机场项目实施对花马湖、走马湖水系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保障机场建设顺利实施,避免在机场建设期间花马湖流域发生洪涝灾害,对花马湖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十分必要。根据《花马湖流域水利综合治理规划》,花马湖、走马湖水系治理主要包括对澎塘湖、螺丝径湖等实施退垸还湖;对新农村港、鸭畈港等河道进行整治;新开挖上湖与中下湖的连通港道;新建连通港节制闸、花马湖二站,并对花马湖泵站进行增效扩容。本工程与先期启动建设的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作为花马湖流域治理的重要节点措施,共同为流域防洪排涝提供基础保障。
三、本工程在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先期实施的基础上,对机场区域范围内开展地基处理及场地土石方平整,对软基、淤泥等不良地质条件进行工程处理措施,以满足机场主体工程的实施条件。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落实防治及补救措施,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减小对湖泊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湖泊堤防、岸坡稳定及防洪安全。若因该工程施工造成堤防、岸坡失稳,建设单位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五、工程施工期间应高度重视湖泊保护工作,及时对弃土弃渣进行清运,严禁向本工程建设范围外的湖泊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拆除并清理临时施工设施。
六、你单位应制定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部门批准后执行。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七、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鄂州市水务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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