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加强对市域内三峡后续项目的监管。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污水处理,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局机关共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供排水管理科、规划与建设监督科、河湖长制科、水土保持与法规科、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水寒灾害防御与河道湖泊科、水库与移民管理科、工会、离退休干部科。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共11家,水利和湖泊局为行政单位,附属单位10家为河道堤防保护中心、长港河管理处、樊口大闸管理处、磨刀矶节制闸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参公)、花马湖电排站、洋澜湖电排站、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马龙狮子口管理处、石桥水库管理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共计定编行政编制26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22人,离休2人,退休43人。
第二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271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5.2万元,占本年收入28.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870.48万元,占本年收入69.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3.44万元,占本年收入1.29%。
(二)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271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22万元,占支出的3.21%。项目支出21988.9万元,占支出的96.79%。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870.48万元、农林水支出5909.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95万元,资本性支出1.57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2719.12万元。比上年决算55022.71万元减少32303.59万元,减少58.71%,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的减少。
2021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2719.12万元。比上年决算54729.27万元减少32010.15万元,减少58.49%,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支出的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719.12万元。与2021年初预算数2871.79万元相比,各完成年初预算的791.11%,比预算增加19847.3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中。
与2020年度决算数55022.7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303.59万元,下降58.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5.2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21978.64万元减少15423.4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70.48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32090.24万元减少16219.7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等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14%。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759.03万元,下降69.71%。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支出1.26万元,占0.02%。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6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8.7万元,占0.7%。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1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及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3.3万元,占0.3%。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23.3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的医疗保险缴纳。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823万元,占12.02%。其中水体(项)823万元,主要是用于武汉东区域管网整治工程。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5909.28万元,占86.28%。其中行政运行(水利)(项)623.8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16.63万元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407.91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1905.55万元,水文测报(项)8.11万元、防汛(项)13.89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68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项)2253.33万元;主要是用于水利项目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10万元,占0.15%。其中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3.07万元,占0.48%。其中住房公积金(项)33.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5.31万元,支出决算为684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7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
4.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污染防治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中。
5.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7.89万元,支出决算为590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3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省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中。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10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将该类支出纳入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730.22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0.66%。其中:
(一)人员经费664.25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2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95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65.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6万元,比年上年的94.87万元减少了28.91万元,减少30.4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压缩了运行经费开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机关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系统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较为理想,一是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万元,执行数为85.5万元,完成预算92.93%。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水闸维修管护14座、塘坝维修管护2座、泵站维修管护5座、水库维修管护1座。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万元,执行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水库灌溉渠道维修清淤,水库大坝除杂,白蚁普查等水库日常维护。。
附件:《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全委系统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结合下年度工作实际,使用项目经费,重大经费列支要经过党组或机关扩大会议讨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计划使用项目资金,按时按进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执行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64.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预算保持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保持一致。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机关单位检查小组,主要是开展水利检查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2个,232人次。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15870.48万元,本年支出15870.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5870.4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12204.48万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3666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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