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加强对市域内三峡后续项目的监管。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污水处理,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水利和湖泊局有10个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其中:
1.市水利和湖泊局预算单位1个。由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1个机构组成。
2.市水利和湖泊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为:市河道堤防保护中心、市长港河管理处、市樊口大闸管理处、市磨刀矶节制闸管理处、市花马湖电排站、市洋澜湖电排站、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市马龙狮子口管理处、市石桥水库管理处。
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表2):2025年本年收入8866.54万元,比上年减少113.50万元,减少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6.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436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表3):2025年本年支出24088.51万元,比上年减少12097.95万元,减少33.43%。其中:基本支出650.54万元,占总支出的2.70%;项目支出23437.97万元,占总支出的97.30%。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7万元,占本年支出0.96%;卫生健康支出40.54万元,占本年支出0.17%;节能环保支出1324.67万元,占本年支出5.50%;城乡社区支出4500万元,占本年支出18.68%;农林水支出9094.50万元,占本年支出37.75%;住房保障支出898.02万元,占本年支出3.73%;其他支出8000万元,占本年支出33.21%。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9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在职人数减少;二是单位离休干部人数减少。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2007.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二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3.其他预算收支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79.51万元(表6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7.04万元,减少8.13%,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机关在职人数减少,公用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办公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5.67万元,福利费31.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万元(表7),与上年一致,减少0。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按2024年执行情况,预估2025年公务接待次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已由机关事务中心统一安排开支。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5年市水利和湖泊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45万元,比上年减少386.85万元,减少99.63%,主要原因: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减少。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45万元,主要是购买复印纸、打印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市水利和湖泊局占有房屋面积14.65平方米,通用设备93台,专用设备1台,公务用车2辆。2025年市水利和湖泊局现有国有资产总值为144.35万元,计划处置资产0件,计划新增配置打印机等资产2台,资产配置预算0.2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1.“河湖长制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通过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安设界碑界桩、多途径开展宣传、河湖健康评价等手段,促进河湖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持续向好向优转变。2025年预算安排140万元,其中:1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报纸、新媒体、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保护河湖良好氛围。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助力河湖长履职尽责。
成本指标:总成本为140万元。
产出指标:实施河湖长制规范化管理的河湖库74条。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效益指标:河湖空间管控力度加强。
2.“航空都市区水环境PPP项目2025年度市级付费责任”主要内容是花湖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及配套雨污水管网、临空经济区再生水厂(10万吨/日)、小桥港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锁泉港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沟套港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5年预算安排1314万元,其中:1314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航空都市区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治理河道,改善水环境质量。
成本指标:总成本为1314万元。
产出指标:污水处理量≥2吨/日。
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90%。
效益指标: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理。
3.“污水处理费”主要内容是将2025年征收上缴财政专户的污水处理费全额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代征手续费、污水处理服务费等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4500万元,其中: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2025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5%。2、城区和樊口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水质综合达标率达到95%以上。3、泵站抽排目标:除大雨、停电等特殊情况外,保证污水泵站正常抽排;大雨情况下,积极调度生产,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主城区排渍排涝工作。
成本指标:总成本为4500万元。
产出指标:污水处理量4200;主城区污水处理率94%。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0%。
效益指标:污水提升泵站正常运行,降低自来水厂净化水质成本。
4.“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内容是1.城市节水机构依法履责依法履行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工作;2.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日(周)、全国科普日的宣传活动及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3.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开展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2025年预算安排37万元,其中: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巩固2024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节水工作。
成本指标:总成本为37万元。
产出指标:节水用水改造和重大节水项目≥4。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效益指标:推动节约用水工作。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预算公开表无空表。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25年我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其他情况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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