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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0000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0-09-15

首先,感谢对鄂州市农村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接到建议后,我们组织业务人员进行研究讨论,一致认为“关于加快农村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的建议”调研充分、思路开阔、理念创新,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情况

我市自2007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切入点,前瞻性地提出“整合供水资源、统一编制规划、实行集约化经营”的建设思路,始终坚持全域规划,统筹推进。通过科学编制《鄂州市市域供水专项规划》,大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对城区、新区、农村供水统筹兼顾,按照“大管网、大水厂、全循环、高保障”的要求,规划城乡供水管网节点布局,累计投入约11亿元,持续开展扩容、延伸、并小、强监管等举措,初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城乡供水一体化。

坚持扩容,陆续实施葛华水厂新建、太和水厂迁建、雨台山水厂改扩建等工程,建成2座现代化大型水厂,将原玉泉自来水公司日供水能力由19万吨扩容至38.5万吨,全面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

坚持延伸,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敷设供水主管网(DN400及以上)120.8公里,建成梧桐湖、刘斌、韩贩、庙岭等多座城乡供水枢纽加压泵站,初步形成主城区-葛华新城-梁湖新城供水环网,保障偏远居民水量、水压符合正常标准。

坚持强监管,一是明确农村饮水安全政府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供水工程责任人,建成地方政府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供水单位运行管理的有效体系;二是公布各级监督举报电话,印发农村用水户“明白卡”,畅谈群众监督渠道;三是组织开展农村供水供水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水质检测。全方位监管农村供水工程建的好,长受益。

截止目前,依托市水务集团四座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延伸,我市累计解决(含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57.27万人,覆盖人口比例超过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水质合格率超过99%,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经验得到水利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极大的保障广大了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地建设滞后。鄂州位于长江中游南岸,除太和水厂(3万吨/日)以水库为水源地外,其他几座水厂均以长江作为水源地,取水水源比较单一。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的有关要求,我市应统筹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水源地,但受水源水质、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该项工作一直滞后。

(二)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大。为提高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2015年,我市将投资总额为8.91亿元的鄂州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代建,还本付息资金12.17亿元纳入财政预算分20年支付。然而,根据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鄂州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由原政府购买服务变更为企业自营,年需还本付息6600多万元,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大。

(三)农村供水投入大、成本高。根据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我市原各乡镇的小水厂都已关停,城乡居民供水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价”,有效解决了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但是,由于农村地区偏远,供水管网不断延伸,为保证供水水压,部分地区需进行二级或三级加压,导致投入大、运营成本高。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用水量较小,且缴费意识不强,水费收回难,农村地区欠费问题突出。此外,我市农村供水基本都是以村组为单位安装计量水表,现有331个村约4000多只总表,由于水损及管理不善等原因,部分村组表内水价分摊较高,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收费难度,广大农村居民要求分表到户的呼声越来越高,如实施分表到户工程,经测算需投入10多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不放松。我局将持续不断推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绝不以前期的成果沾沾自喜。2020年要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委托第三方对城乡饮用水开展水质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指导督促各区(开发区)、供水企业及时更新调整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二)着重宣传,政策宣贯不放松。中国水利学会发布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和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等有关司局印发的《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4月9日修订版)是我市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制定解决方案和达标验收的依据。我局已组织各区(开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扶贫干部及相关科室、单位参加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技术培训。下一步将督促各区(开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各乡镇村负责人、管水人员及水利扶贫干部的宣贯培训,把问题发现在村湾,解决在村湾。

(三)多措并举,保护水源不放松。一是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从完善制度、提高操作性的层面,合力推进水源地管理保护;二是全面落实供水规范化管理要求,委派专人负责饮用水水源地巡逻监管,实时监控水源地状况;三是加强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划定饮水水源保护范围和设置保护标志,完成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违法建设项目整治。最终确保清水入库,净水入户。

(四)落实管护,设施管养不放松。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谋划以行政村为界,主管网到村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村内管网以乡镇为管护责任主体的管理体制,明确具体责任人,维护和管理经费。督促各区(开发区)按照每人不少于3元的标准落实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经费,指导各区(开发区)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基层管理体系,压实乡镇水利站和村级管水员职责。

(五)克难攻坚,坚定目标不放松。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为主线,老旧管网改造项目为推手,开山辟路,不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2020年,在扩大供水规模上,努力消除疫情影响,咬定年底前建成城东水厂的目标不放松,新增20万吨日供水规模;在新建供水管网上,计划投资8000万元,基本完成红莲大道、华蒲路、江碧路、燕沙路至杨叶大道供水主干管建设,完成汀祖加压泵站建设;在老旧管网改造上,启动主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华容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大户改力度及覆盖面,用3年时间改造主城区及华容区5个乡镇供水管网2632.36公里,减少水资源浪费。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老旧管网改造、督促落实农村供水设施管护等具体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再次感谢您对鄂州市农村饮用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全市农村饮用水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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