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花马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您对花马湖流域生态治理的现况和存在问题把握精准,分析到位,针对问题提出的对策也非常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水法规宣传。开展第三十届“3·22”“世界水日”、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加大对《长江保护法》、《水法》、《防洪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车巡回广播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积极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增强社会公众湖泊保护意识,提高爱水、惜水、节水和护水好习惯。
(二)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级统一部署,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严格划定鄂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将自然保护地、水源涵养区等生态保护极重要的区域纳入红线范围,同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2020年7月启动生态红线评估工作后,经过多轮修改完善,2021年4月优化调整后成果经省人民政府上报至自然资源部。今年6月已按照国务院部署,统一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将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
(三)精准实施生态环境监测。一是率先启动湖泊清淤摸底调查试点。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抓紧开展湖泊清淤摸底调查工作的函》,鄂州市率先完成了黄山湖、花家湖等15个重点湖泊44个点位的底泥污染摸底调查,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二是持续强化水质监测工作。2018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委托第三方对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52个湖泊水质进行监测。花马湖流域分为走马湖(上湖)、黄山湖(中湖)和花家湖(下湖),其中走马湖2019及2020年水质类别均为Ⅳ类,2021年因机场建设无水可采;黄山湖2019至2021年水质类别分别为Ⅴ类,Ⅳ类,Ⅴ类;花家湖2019至2021年水质类别均为Ⅳ类。今年1月29日,印发了《花马湖水环境质量及水生生态监测实施方案》,要求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对花马湖流域水质、水生态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为治理修复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有序开展花马湖湿地动态监测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包括花马湖在内的全市湿地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工作。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对省林业局下发的鄂州市2021年湿地动态监测变化图斑情况进行了核查。此次现场核查采用卫星图片比对、无人机拍摄、实地踏勘等方式,对涉及到变化图斑进行核查,填报小斑基本属性、湿地类、重要湿地名称、湿地分级等级、湿地利用方式、湿地保护形式等相关信息,完善湿地专题数据库。
(四)做好做实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了《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切实承担起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并明确任务和时限。联合省、市专家到省控重点湖泊调查踏勘和布点监测,深入现场10余次,走马湖、黄山湖、花家湖作为第一批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重点湖泊,按照要求已完成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并建立入湖排污口“一口一档”,明确了责任主体。下一步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将根据整治方案,开展排污口分类整治。二是加快燕矶再生水厂投运。目前,燕矶再生水厂工程已基本完工,具备通水条件。燕矶再生水厂的配套主管网(S203)及临空经济区内主干路配套污水管网已建设完成。临空经济区内配套支管网正在由市住建局及临空经济区根据有关项目时序进度要求全力推进,计划10月底前完成,届时燕矶再生水厂将正式投运。
(五)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一是加强外来物种风险管控。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鄂林护〔2022〕3号)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主动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单位——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在花马湖流域常态化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主动预警工作。近年来,我市将监测范围扩大到包括花马湖在内的全市湿地区域,并且每年定期邀请省市相关专家现场指导开展湖北省越冬水鸟同步调查,做好相关记录和统计工作。最近,在花马湖范围内监测到黑水鸡、凤头䴙䴘、小䴙䴘、白鹭、夜鹭、斑嘴鸭、红嘴欧等常见鸟类,种群数量不大。三是督导推动流域水生态修复及治理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指导各地筹备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的项目入库。临空经济区花马湖流域走马湖片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已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500万元,目前已开工,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面源污染集中区域实施湖泊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对鸭畈港入湖港口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对湖泊污染严重的水域部分实施水生态系统构建。鄂城区正在收集相关资料,着手申报花家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四是稳步推进花马湖水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市水利和湖泊局实施的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建了花马湖二站、杨家湖并投入使用,青山截流港、杨家湖港、金鸡桥港、西流港及机场北应急度汛通道施工已完成,上-中湖连通渠已通水,切实保障机场防洪度汛安全。新农村港、鸭畈港、陈家泥湖港、马园港等港道治理工程和花马湖泵站扩容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根据《湖北鄂州民用机场本期(2025年)工程水域占补平衡分析报告》和《花马湖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研究》提出的退垸还湖和生态修复措施要求,已完成5.96平方公里新增湖面退垸还湖工作,同步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全部清淤以及部分水生植物、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措施。同时,持续开展水质跟踪监测,动态监测退垸还湖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前、过程中和实施后的治理效果,优化生态修复措施方案,科学评判水生态修复工程综合成效,力争2023年底基本完成花马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逐步恢复和改善花马湖水生态环境。
(六)有效落实河湖长制。一是完善顶层设计。《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组织编制了《湖北省鄂州市花马湖保护规划(2017-2025年)》,并获市政府批复实施,目前正在对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对花马湖水系的湖泊、河流均编制了“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市、区、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印发《鄂州市公安机关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法治力量推动“河长+”改革。健全“河湖长+民间河湖长+志愿者”机制,全市聘用民间河湖长777名,河湖保护志愿者902名,每条河湖每个村段均落实了河湖保洁员。三是加强巡查监管。2022年截至8月,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查747次,解决问题226个。市级河湖巡查专班巡查出动61次、231人次。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发各类函件49份。花家湖围埂、花马湖港阻水等问题已整改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专项规划编制。专题研究《花马湖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政策等内容,结合实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将花马湖流域相关管控进行落实;加快推进《湖北省鄂州市花马湖保护规划(2017-2025年)》修编工作,以法定程序早日推进规划获批并组织实施。
(二)持续做好花马湖湿地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监测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持续开展包括花马湖在内的全市湿地监测工作,掌握我市湿地资源变化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数据资料。
(三)常态化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主动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将对花马湖湿地区域加大监测频次,重点时间(候鸟迁入期,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每周监测一次,非重点时期(候鸟迁出期,每年4月—9月)每月监测一次,并做好样本采集及送检工作。
(四)扎实推动湖泊排污口整治。根据前期走马湖、黄山湖及花家湖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督促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对排污口进行整治,彻底切断入湖污染源,逐步改善花家湖流域水质。
(五)积极谋划中央资金项目。进一步强化对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导,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花马湖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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