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水利函〔20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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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现将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第20230029号建议提出的有关加强梁子湖流域水质治理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贵区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一是合理保障水位。梁子湖水位调度按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五大湖泊防洪排涝与生态调度意见(梁子湖)》执行,在此基础上结合《鄂州市2023年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措施》有关要求,科学调度磨刀矶节制闸,统筹防汛、抗旱、供水、生态等用水要求,科学合理控制水位。2023年1月份至今,梁子湖水位基本维持在17.5米至18.0米之间(5月18日17.90米),基本满足了防汛、抗旱、供水、最低生态水位、水生植物生长等需求。二是组织开展清漂行动。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入河湖沟渠及农村小微水体保洁工作,利用汛前1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河湖沟渠及小微水体清漂行动,对水葫芦、树枝等影响河道行洪的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公众号发布简报6期,印发通报1期。
(二)强化河湖长巡查监督。一是河湖长履职尽责。2023年截至6月20日,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查580次,解决问题60个。市级河湖巡查专班巡查59次、211人次。市水利部门多次赴梁子湖区开展巡查工作,重点管控入湖涵闸排水、养殖尾水直排、水葫芦清理打捞等情况。坚持季通报制度,对区级河湖长制工作及市级联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拓展深化“河湖长+”模式。今年以来,我办积极对接市检察院,向市检察院移交了梁子湖2022-2023年河湖巡查问题清单,并联合市检察院对长港河开展交叉巡查,督促梁子湖区加强对长港河沿线开垦种植、未经批准开展房屋维修等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日常运维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多次以电话沟通、工作函提示、现场督导等形式对梁子湖区污水处理厂开展行业监管。3月10日、4月25日、5月19日局分管同志多次带队到梁子湖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检查,下发工作提示函3份,目前梁子湖区均已进行整改。二是督导开展污水费征收。持续督导梁子湖区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今年1-5月已累计征收约100.05万元。三是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今年1月13日对梁子湖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表明,梁子湖各生活污水处理厂均能保证正常运营,运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截至目前,梁子湖共建成4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东沟1500吨/天,沼山1000吨/天,涂家垴500吨/天,梁子岛2000吨/天),2座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梧桐湖一期5000吨/天,太和6000吨/天),污水处理总规模1.6万吨/天。目前,除梧桐湖污水处理厂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其他厂均投入正式运行。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配合编制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按照省推进三大都市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技术调研组的调研要求,逐项收集整理调研资料,确保调研组充分了解、全面掌握梁子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相关部门全面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环梁子湖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加强宣贯培训。将梁子湖作为幸福河湖典型案例上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梁子湖区水草种植经验受湖北河湖长、湖北湖泊保护等微信公众号推广。为市级河湖长征订《中国水利》《中国水利报》报刊,助力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主题活动宣传,营造爱水护水良好氛围。三是健全激励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河湖长制正向工作激励,为梁子湖区落实河湖长制奖补资金10万元,同时,将水质变化指标纳入对市级联系部门考核体系。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平台,推进《梁子湖水质改善细化工作清单》各项措施落实,为2023年梁子湖水质改善贡献力量。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6月25日
主管领导:刘镇;联系电话:15271702636
经办人:李炜;联系电话:027-6022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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