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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399
发文字号:
鄂价环资〔2017〕93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发文单位:
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5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7年07月01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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