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和说明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00585 发文字号: 鄂州水利函〔2019〕96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31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3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现将《鄂州市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和说明(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特此通知。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1

 

 

         

鄂州市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和说明(试行)

一、考核标准

1.定量考核指标

序号

定量指标

计算方法

考核标准

标准

水平

分值

1

居民生活用水

户表率

居民生活用水已安装并且正常计量的水表数÷居民生活用水户应装水表数×100%

达到10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100%

10

2

用水器具漏水率

检查出的漏水件数÷检查的总件数×100%

2%计满分,每高1%2

2%

10

3

节水器具普及率

节水器具数÷检查的总用水器具件数×100%

达到10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100%

10

4

小区居民生活

取水量

抽检户年用水总量÷(抽检户总人数×365)

160/人日得分,每提高1升,扣0.5分,扣完为止

160/人日

20

2.基础管理考核指标

序号

指标

计算方法

考核标准

分值

5

组织落实

查文件,是否有文字记录

小区节水管理制度完善,成立专门领导班子负责创建工作得4分,小区有专()职节水管理人员得2分,定期召开节水工作会议,并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得4

10

6

小区居民、公共用水节水措施

现场检查小区居民户、商业门面、公共用水设施的用水器具

居民户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得3分,小区公共用水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得3分,小区周围的商业门面、公共厕所等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得2分,公共用水无跑、冒、滴、漏得2分。

10

7

报修检漏制度及记录

原始资料、报修记录

有检修制度得5分,有记录并落实等得5

10

8

节水宣传

查看宣传资料,调查用户

小区内设置节水标志得3分,经常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得3分,居民普遍有节水意识得4分。

10

3.设施建设考核指标

序号

设施建设考核指标

计算方法

考核标准

分值

9

绿化灌溉

检查现场与查看日常管理录

使用微喷技术或利用再生水、雨水浇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10

景观用水和游泳池用水

检查现场与查看日常管理记录

游泳池采用循环用水、景观用水采用循环用水或利用再生水、雨水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二、考标准的说明

1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10)

计算公式: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居民生活用水户已装水表且正常计量的数/居民生活用水户应装水表数)×100%

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办法,抽查的户数不少于20户。达到10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用水器具漏水率(10分)

用水器具是指:小区所有的用水设备和部位。器具漏水有一处滴漏点算一处漏水。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办法,抽查的户数不少于10户。

计算公式:用水器具漏水率=×100%

用水器具漏水率低于2%得满分高于2%的,每高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3节水器具普及率(10分)

节水器具是指:节水型水龙头、便器、淋浴器等。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办法,抽查的户数不少于10户。

计算公式:节水器具普及率=节水器具数/总用水器具数×100%

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的得10分,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4小区居民生活取水量20分)

采取抽查的办法,原则上抽查10%以上的用户(绝对数不得低于20户),被抽查户的年总用水量除以被抽查户总人口再除以365得出小区居民生活取水量,低于或等于180/·日的得20分,每提高1升,扣0.5分,扣完为止。

5组织落实(10分)

成立领导班子负责创建工作得4分。此项检查以查看资料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有专、兼职节水管理人员得2分。此项检查以查看资料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有相关节水工作记录(包括会议、培训、计划、制度等)得4分。此项检查以查看资料为主,有则得分,没有则每项扣1分。

6居民户、公共用水节水措施(10分)

居民户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得3分。此项检查以查看现场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公共用水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得3分。此项检查以查看现场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小区的商业门面、公共厕所等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得2分。此项检查以查看现场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公共用水无跑、冒、滴、漏得2分。此项检查以查看现场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7报修检漏制度及记录(10分)

小区有报修检漏制度的得5分;

有记录并落实的得5分;

此项检查以查看资料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8节水宣传(10分)

小区内设置节水标志、节水宣传专栏、板报等得3分;

经常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的得3分。此项检查以查看资料和现场走访询问为主,有节水宣传文字记录等材料,有节约用水宣传栏目的得分。

居民普遍有节水意识的得4分。此项检查以现场走访询问为主,走访5户以上居民,有节水意识的得分,否则按走访户数扣分,每一户没有节水意识的扣1分。

9绿化灌溉(5分)

使用微喷技术或利用再生水、雨水浇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10景观用水和游泳池用水(5分)

游泳池采用循环用水、景观用水采用循环用水或利用再生水、雨水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三、考核办法

节水型小区采取百分制考核,小区对照鄂州市创建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查达到90分以上的小区,可向节水办申请节水型小区创建验收。

节水办将于每年12月份组织检查验收,进行总结评比。现场考核验收后,总分达90分以上的可命名为鄂州市节水型小区。并于次年五月份节水宣传周期间对节水先进个人、节水先进集体、节水先进小区、节水先进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和节水先进区政府给予奖励、表彰。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6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96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471号 电话:027-60229116
联系人:刘子召 联系电话:027-60229118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