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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4590 发文字号: 鄂州政办发〔2024〕24号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州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4〕19号),推动我市新质生产力培育,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分类施策,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供应链体系建设为抓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突破性发展,夯实新质生产力产业支撑,产生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和示范应用场景。以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擦亮新质生产力鲜明底色,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塑造新质生产力良好生态,为我市“两区一枢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9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2%以上,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提高到8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0%。数字和智能制造、新型计算和人工智能、“AI+生命健康”、光电子信息、低碳能源及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成为高质量发展重要驱动力,产业规模达千亿元。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全面优化。
  二、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一)统筹推进全域创新。全力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建设,加快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研院、沼山时空精密测量原子干涉设施、莲花山人工智能研究院、移动广播创新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探索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有效机制,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力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突破2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下同〉)
  (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创新主体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焦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形成一批“杀手锏”创新产品,每年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坚持以“用”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鄂州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全面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引导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打通“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集聚”转化链条,力争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16%以上,成交额突破150亿元。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企业”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工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5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50家,新增“新物种”企业2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持续实施技改提能行动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快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推动钢铁行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桥梁钢、结构钢、海工钢等优质用钢产能占比超过70%。推动建材行业绿色化转型,形成一批知名度高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加快双千兆网络、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绿色电力等设施建设,实施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上云覆盖率超过75%。落实供应链体系建设三年行动任务要求,加强与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支持我市企业入驻平台,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省级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效能提升。加快三产融合发展,积极参与全省农业农村供应链平台搭建,重点打造现代种业、武昌鱼、生猪等优势产业链,组织葛店经开区激光智能装备集成化服务融合发展产业纳入省“两业融合”标杆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落实省五大优势产业专项工作机制,加快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产业突破性发展。以光通信、新型显示、电池正极材料为重点,推动武鄂光电子信息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稳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试点;依托葛店大健康产业园、临空经济区医疗健康产业园等园区,持续推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以激光制造、绿色智能船舶、工业母机、航空装备等细分领域为重点,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速发展;加快推动北斗应用推广,培育壮大我市北斗产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拓展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农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场景,培育孵化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产业,壮大临空经济、数字经济、现代物流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谋划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健康、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六大领域,发挥花湖国际机场和武汉新城建设优势,吸引“AI+生物医药”、虚拟现实、新型储能、数字制造、低空利用等领域项目落户。融入省八大重点工程,统筹推进人形机器人、6G、量子信息、合成生物、生物育种、人工智能等方面研发攻关,重点推进精密测量、人工骨修复材料、第四代半导体材料、基因与细胞治疗、信号蛋白基因合成等领域项目建设,推动相关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助力高端精密数控加工、钙钛矿太阳能等相关产品和技术推广上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七)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鄂城区长港河、华容区灯塘港、梁子湖区全域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为全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系统治理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行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夯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推进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保障湖泊生态水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等十大绿色转型工程,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提升能效水平,打造秸秆利用、粉煤灰循环利用、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积极推进三江港区国际物流铁水公空一体化多式联运国家第三批示范工程和花湖国际机场空陆联运国家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创建工程建设,重点推进花湖国际机场铁路联络线等项目。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实施“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倒逼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九)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建立长江干流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5年底前,实现重点河流跨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改革、排污权市场交易、排污权抵质押融资等工作,积极参与用能权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畅通“电—碳—金融”市场。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既有居住建筑实施绿色改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人行鄂州市分行,各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十)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基础性制度。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贯彻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大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资源环境及市场监管体系创新,推动各种生产力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扎实开展高效便捷政务服务提升、开放发展畅通内外循环、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等十大行动,持续推动降低企业准入成本等综合成本,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推进“双千”企业包保服务机制,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完善政企常态对接沟通、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等机制,支持企业家敢干敢闯敢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花湖国际机场国际航空物流枢纽平台,积极推进花湖国际机场空空中转、空陆中转示范线路开通,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力争花湖国际机场货邮吞吐量突破300万吨。加强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口岸建设,做好武汉港鄂州港区扩大开放国家验收准备工作。推动企业抱团出海,力争未来五年进出口总额突破100亿元。加快申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打造“跨境电商+实体产业”特色集群。鼓励本地企业、高校院所在海外设立研发平台,支持外商在鄂州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
  (十三)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创新生态建设。以培养人的创造力为导向,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持续深化“双减”,以数字化赋能教联体扩面提质,推动梧桐湖大学城招引工作。优化鄂州职业大学等院校学科设置,谋划建设人工智能等专业特色学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技兴鄂州”工程,促进产教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鄂州职业大学,各区人民政府)
  (十四)营造鼓励创新良好生态。强化科技孵化服务,推动中试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四首”激励政策。更好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促进资金、市场、技术有效衔接,引导金融机构全面推广“企业创新积分贷”等科技信贷业务。立足我市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优势产业,依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鄂州离岸科创中心,打造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和引进前哨站,推动科技成果向鄂州本地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人行鄂州市分行,各区人民政府)
  (十五)全方位引好、育好、用好人才。结合科技体制改革,以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研院、光谷联合科技城等国家级创新载体为重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指向,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持续以“新鄂州人”计划为引领,每年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团队)10个左右、企业急需人才1000名左右。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构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选派10名专家赴企业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组织保障
  (十六)协同配合抓长远。相关市直单位根据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工作方案措施,合力推进工作落地。对研究解决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
  (十七)因地制宜抓落实。各地要创造性抓工作落实,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工作方案,不搞一刀切,不搞一种模式,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发展。
  (十八)监测评估抓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方案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加强新质生产力发展趋势研究,全面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及时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解决新质生产力发展堵点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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