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务集团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务集团 | 关联政策: | 434611 |
《鄂州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详细解读
一、制定《鄂州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背景。
一是改善民生的需要。饮水安全关系民生。随着社会发展,高层住宅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对二次供水设施服务需求越来越多。但供水设备老化、故障率高、水压不足、水质差、供水服务不佳、用水不安全等问题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之一,开展二次供水管理立法是形势所迫、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二是规范管理的需要。当前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多元化、监管职责不明晰、运行维护责任不到位的管理现状亟待改变。加强城镇二次供水管理立法,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监管到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格局,切实将保障城镇水质“最后一公里”的公共安全落到实处,是规范管理的需要。
三是完备制度体系的需要。近年来,我省出台了《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对于全省二次供水管理作出了规定,具有指导意义。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我市需要制定更具操作性、更严密的标准和规范,形成更加完备的地方制度体系。
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由谁来统筹?
《办法》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及老旧小区需增设二次供水设施的费用,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统筹,具体筹集办法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由谁来承担?
《办法》明确由城镇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统一核算,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已通过物业服务费补偿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的,改由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同时相应降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调整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二次供水的水质如何保障?
《办法》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即明确二次供水工程建成后、交付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清洗消毒单位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经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水箱、水池等)每季度清洗消毒一次,应当定期公示水质情况;明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二次供水水质保障中的监管职责,设定定期检查和水质异常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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