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7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无 | 关联政策: | 523261 |
《办法》共6章32条,主要包括工资支付规定、信用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要求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办法》强化了欠薪预警。为了充分发挥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办法》在第十二条、第十六条,分别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平台实时上传劳动用工、工资放发相关数据提出明确要求,平台在汇总分析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发出预警,便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介入、消除隐患、化解矛盾。
《办法》明确了信用监管。设立信用管理专门章节,抓住信用信息运用这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以信用监管与双随机监管融合的监管方式。对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形、措施,以及信用修复机制进行明确规范,形成行政处理处罚与信用惩戒并重的监管导向,始终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
《办法》增加了联合监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部门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要求人社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联合查处、督办办法,实现联合执法、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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