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要充分调动各级河湖长及联系单位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政干部领导带头作用,促进河湖长制工作有特色、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河湖长制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对于上级交办的问题图斑要积极核查处理,同时也要主动发现问题,借助各级河湖长力量解决问题。
会议要求,当前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进行逐个梳理,开展整改“回头看”;二是以图斑复核工作为抓手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逐一对问题图斑进行核查,规范开展整改;三是对于乡村振兴、农文旅等民生项目要做好服务,规范办理涉河湖审批手续;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提前管控,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工作科全体人员、各区(经开区、经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