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关于做好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的培训工作要求,提高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履职效能,10月29日下午,鄂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市委党校三楼报告厅举办了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会。
培训会邀请了省水利厅河湖长处一级主任科员刘超和省水科院高级工程师张建涛进行授课。会议深度解析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时代背景,对《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中关于河湖长、河湖长办、联系部门工作职责和履职方式进行了梳理,并详细讲解了河湖巡查管护重点和河湖巡查问题解决办法等相关内容,帮助参训人员进一步厘清河湖管护、巡查与解决问题思路和方法。
鄂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刘镇指出,河湖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为做好新时期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抓好《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学习贯彻。《规定》是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联系部门履职的指南和依据,要做到《规定》学深、悟透、做实。
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各级河湖长和各市级联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履职尽责;要持续做好警示片、环保督察、卫星遥感图斑等途径反馈的河湖突出管护问题整改工作;要做好河湖健康评价、“清洁家园”行动、河湖水域岸线环境重点攻坚行动等专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联系部门要以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深化警示教育,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
各市级河湖长联络员、市级联系部门、各区(经开区、经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