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台风“白海豚”已于今日17时30分前后在浙江台州市登陆,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9日夜间至12日有较强降水发生,阵风6~8级。省防办于8月9日18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根据《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补充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8月9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请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做到“四个宁可”。
一要压紧压实防汛防台风责任,迅速进入临战状态,落实党政领导靠前指挥,各级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履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强降雨期间水库巡查责任人驻坝值守。
二要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密切关注台风路径、水雨情变化、预警预报信息,综合利用“村村响”、党员干部上门、微信推送、云短信等渠道,及时叫应。
三要持续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水库、头顶塘、尾矿库、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点、城乡易涝点、在建工地、旅游景区、露营点位、老旧小区、地下空间、养老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闭环管理;提早加固塔吊、围挡、广告牌、工棚、活动板房等各类户外临时设施。
四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重视短时极端强降雨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以及中小河流、小型水库水位陡涨造成的次生灾害;提前做好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装备调试,确保“三断”条件下应急通信畅通。
五要果断转移避险,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失能人员等特殊群体落实“一对一”包保,做好转移安置,严防群众擅自返回。
鄂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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