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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狮子口水库扩建和新建长兴寺水库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等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梁子湖区狮子口水库扩建和新建长兴寺水库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等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15-03-18
1.  招标条件
梁子湖区狮子口水库扩建和新建长兴寺水库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等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项目已 相关部门批准立项 ,招标人为 鄂州市 梁子湖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第1标段为:狮子口水库扩建和新建长兴寺水库工程项目勘察、测量、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设计等;
第2标段为:梁子湖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勘察、测量、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设计等;
第3标段为:梁子湖区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勘察、测量、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设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条件
第1、2、3标段: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第1标段须提供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独立承担过类似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设计业绩;第2标段须提供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独立承担过类似的河道整治或防洪治理或中小河流整治项目设计业绩;第3标段须提供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类似工程(节水灌溉工程)设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5 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对以上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网上报名地址: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人须到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网员注册。获取资料时间为 2015年3月18日 至2015年3月28日16:00时之前。
4.2 . 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及会员费
(1)本工程每标段工本费¥: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本工程每段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大写: 壹万伍仟元整
(3)会员费按企业资质收费(收费标准总承包特级、一级8000元/年;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甲级勘察、设计、监理等5000元/年;其他2000元/年);(已是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单位(未过期)不需要交纳)。
(4)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3月28日16时00分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及汇入并到达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      号: 576866308737  
(5)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会员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会员费将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鄂州市 滨湖西路广电大楼东附楼三楼0711-335831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鄂州市水务局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 梁子湖区水务局
地        址: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8号
联   系   人:夏敬江
电        话:0711-241210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一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2楼G室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李曼、喻筱婉
电        话: 027-87112268 、027-87112270
传        真:027-87112270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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