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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三峡水资源费长港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鄂州市三峡水资源费长港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15-12-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市三峡水资源费长港河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2015年度湖北省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地方承担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鄂水利复【2015】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鄂州市三峡水资源费长港河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1标段(合同编号:SXSZY/EZCGH/SG-2015-01):鄂州市三峡水资源费长港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01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上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下同)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含堤防工程)或除河道治理工程(含堤防工程)以外的基础处理项目施工业绩,该业绩应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3.4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两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

3.5 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港口与航道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其他要求

(1)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

(3)投标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A级或相应的信用等级证书。

(4)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本招标项目,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 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192 号文)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6)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规定,拟任本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报名操作指南”。

获取资料时间为2015年1218日至2015年1228日16:00时。

6.工本费、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1228日16:00时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到达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 号:570366319821                      

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在规定时间内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0114日上午8:00-9:30时提交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鄂州市水务局》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三峡水资源费长港河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程亚军

电      话:0711-36159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罗贯一、曹志鹏

电        话:027-87251252

传        真:027-87122450

电 子 邮 件:hbzhaobiao@163.com

户        名: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行梅苑支行

行        号:840368

账        号:567757523915

日       期: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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