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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件公开情况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4-01-02
 

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件SD2EZ202309190001办结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1:鄂高教师楼后面洋澜湖水质有刺鼻味道,水绿了;

问题2:恒大二期21栋至23栋别墅区外洋澜湖湖叉子施工方涉嫌用土方回填了。

二、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鄂高教师楼后面洋澜湖水质有刺鼻味道,水绿了。

湖水本身没有臭味,臭味为周边有污水井散发所致;水发绿为天气气温较高,蓝藻生长繁殖迅速所致。

问题2:恒大二期21栋至23栋别墅区外洋澜湖湖叉子施工方涉嫌用土方回填了。

区域现状是沼泽和浅滩,没有新动工填土的痕迹。根据《洋澜湖保护规划修编(2016-2025年)》,该片区域已划入洋澜湖湖泊保护区范围,作为湖泊进行保护;在洋澜湖高水位时,该区域内水体通过管道与洋澜湖主湖相互连通,不存在土方回填行为。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题1:鄂高教师楼后面洋澜湖水质有刺鼻味道,水绿了。

我局组织实施水位调度和生态补水,加强水体流动性;督导市城管委持续对洋澜湖蓝藻及漂浮物进行打捞,维持湖面整洁。下一步,一是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平台,督促各级河湖长加强对洋澜湖及周边水体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协调市城管部门持续开展蓝藻等漂浮物的清理打捞、加强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三是通过水位调度、生态补水,增强洋澜湖水体流动性,促进洋澜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问题2:恒大二期21栋至23栋别墅区外洋澜湖湖叉子施工方涉嫌用土方回填了。

经核查不存在填湖占湖行为。下一步将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加强河湖巡查,严格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对发现的涉嫌填湖占湖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和查处,确保湖泊面积、容积不减少。

四、办结情况

已办结。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18日)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反馈。

联系人:黄鹏    电话:02760229159

电子邮箱:605623361@qq.com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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