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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4-03-06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中有关规定,将《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详见附件),纸质报告可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查阅,现征求公众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水、固废、生态环境等的态度和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报告书的建议或意见。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471

联系人及电话: 吴   18808689922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 

联系人及电话:杨    027-87336437  

邮箱地址:yxq@cseti.com.cn

 

附件:

《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iYuraJ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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