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项目法人所提供的资料,结合质量监督人员现场抽查,和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的情况,拟同意核备新农村港单位工程的质量结论,质量等级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如对拟核备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申诉或举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线索。若公示的相关信息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公示期间,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受理来电来函。
联系人:雷阳;
联系电话:027-60229035;
传真:027-60229032;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471号
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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