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2-01712 | 发文字号: | 鄂州政发〔2022〕14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08月24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24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鄂州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鄂州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水安全保障工作,响应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治水要求,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理念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根据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和我市“十四五”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水安全现状
(一)“十三五”工作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水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水污染防治取得较大进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水利信息化建设初步开展,水利综合管理效能明显,为鄂州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
1.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完成长江干堤粑铺大堤除险加固,全市长江干堤防御长江洪水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建成梁子湖流域樊口二站、广家洲大堤等堤防,实施梁子湖“西翼工程”,梁子湖流域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升。新建花马湖二站,实施新农村港、鸭畈港等河道治理工程,花马湖流域的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有序推进了洋澜湖流域、南迹湖流域防洪能力建设工作。持续完善《鄂州市防洪工程调度预案》,科学编制梁子湖、洋澜湖、花马湖和南迹湖等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初步实现防洪排涝工程精细化调度,有效降低了我市2020年洪涝灾害损失。
2.水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完成城东水厂、雨台山水厂和太和水厂新(改、扩)建工程,新建56公里管网,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达到100%,民生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万元工业用水量增加值显著降低,完成“三条红线”年度控制目标。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指导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升级,实施花马湖灌区、梁子湖东灌区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显著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
3.水污染防治取得较大进展。新建污水处理厂14座,新建、改建560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215.5公里主干管线,城乡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基本实现。完成五丈港、新港(鄂钢公司三水源)、余寿港(桥村公路桥至千亩湖入口)、汀桥港(上王村至朝畈村觉华寺)等4条港道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绿化率达43.21%,建成区黑臭水体销号工作全面完成。
4.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沿江非法码头整治和岸坡整治有序开展,拆除各类码头108个、泊位131个,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368家,完成56座码头复绿,沿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完成曹家湖、垱网湖、七星湖等退垸还湖工程,青天湖、武城湖等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湖泊水面面积22余平方公里,河湖水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新建三山湖-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洋澜湖生态水位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湖泊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5.水利信息化建设初步开展。实现了全市水厂、加压站及供水管网体系的压力、流量、水质等信息的实时监测和信息发布,完成了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水质监测点86处,实现36座水库的水位、雨情在线监测,马龙、狮子口、石桥3座水库视频监控。新建樊口大闸、花马湖泵站远程控制系统,实现闸站远程自动控制。建成全市水利防汛会商系统,对省实现防汛抗旱异地视频会商。对接政务行政审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网办率100%。
6.水利综合管理效能明显。制定《鄂州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湖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河湖长令,扎实开展碧水保卫战,全力推进“迎春行动”等专项行动,河湖(库)长制全面推行,河湖管护工作全面开展,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完成《鄂州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鄂州市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规划》和52个省级名录内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颁布《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出台《鄂州市污水处理管理暂行办法》。推进长港河立法工作,河湖保护和管理依据更加充分。完成153条河流、52个湖泊、36座水库“一河(湖、库)一策”实施方案。印发《鄂州市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及《鄂州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和河湖(库)水生态环境改善。编制《创建环梁子湖区域湖泊治理和生态文明国家示范区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梁子湖流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
表1 鄂州市“十三五”水利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指标和单位 |
规划目标 |
2020年末 实际完成 |
属 性 |
防洪 抗旱减灾 |
1.病险水库治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2.城市排水标准(年一遇) |
2 |
<2 |
预期性 |
|
3.农田排水标准(年一遇) |
10 |
<10 |
预期性 |
|
4.城市防洪标准(年一遇) |
50 |
20~50 |
预期性 |
|
水资源 配置和利用 |
1.城区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 |
100 |
99.89 |
预期性 |
2.城区供水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 |
98 |
99.86 |
预期性 |
|
3.城区供水管网漏失率(%) |
18 |
14.5 |
预期性 |
|
4.农村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 |
100 |
99.89 |
预期性 |
|
5.农村供水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 |
95 |
99.86 |
预期性 |
|
6.农村供水管网漏失率(%) |
20 |
19.4 |
预期性 |
|
7.灌溉保证率(%) |
85 |
\ |
预期性 |
|
8.灌溉水利用系数 |
0.55 |
0.53 |
约束性 |
|
9.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方) |
380 |
345 |
预期性 |
|
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方) |
75 |
59.8 |
约束性 |
|
1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90 |
\ |
预期性 |
|
12.节水器具普及率(%) |
70 |
100 |
预期性 |
|
13.再生水回用率(%) |
20 |
\ |
预期性 |
|
水资源及 水生态保护 |
1.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85 |
100 |
约束性 |
|
3.排污口达标排放率(%) |
90 |
100 |
约束性 |
|
4.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5 |
100 |
约束性 |
|
5.新增湿地保护区面积(平方公里) |
50 |
\ |
预期性 |
|
6.湖泊湿地水生态修复面积(平方公里) |
50 |
22.83 |
预期性 |
|
7.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长度(公里) |
100 |
299.71 |
预期性 |
|
水资源及 水生态保护 |
8.退垸还湖面积(平方公里) |
15 |
22.83 |
预期性 |
9.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50 |
38.28 |
预期性 |
|
10.农村河道整治长度(公里) |
500 |
299.71 |
预期性 |
|
11.血吸虫疫区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10 |
\ |
预期性 |
|
注:“ \ ”指无资料。 |
|
(二)水安全现状评估
1.防洪排涝能力。我市为长江中游沿江城市,地处长江中游平原湖区,地势低洼。境内形成梁子湖、洋澜湖、花马湖和南迹湖等四大流域水系。人口经济主要环湖、沿河、滨江而布,须外防长江洪水,内防湖港洪水。依靠长江干堤(包括粑铺大堤和昌大堤)防御过境长江洪水,可御长江1954年实际洪水。依靠通江港道和闸站排洪、河港泄洪、湖泊及圩垸调洪等综合性工程措施,抵御湖港洪水。梁子湖区、鸭儿湖、保安湖整体的防洪能力可达到20年一遇,洋澜湖排涝能力仍为20年一遇,花马湖流域整体防洪能力达到10年一遇。但是,全市长江干堤仍存在险工险段,境内四大流域防洪标准未全面达标,尤其是花马湖、洋澜湖等流域外排能力仍然不足,行蓄洪区建设缓慢,长港、薛家沟、新港河、花马湖港等主要排洪通道不通、不畅,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存在若干薄弱环节和短板,我市洪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夯实。
2.水资源保障能力。长江干流流经我市,市域内河湖水系发达,自然水资源禀赋条件优越。我市已形成完善的蓄、引、提相结合的供水工程体系,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较高,年均蓄水量15亿方,提灌能力约116立方米每秒,十三五期间年均供水量、供水量约6.75亿方。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市域内凤凰台水厂、雨台山水厂、葛华水厂和太和水厂4座水厂总供水规模为每天38.5万吨。梁子湖区有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6处,分散供水工程1200处,供水规模为1072吨每天。但仍存在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局部水资源供需矛盾凸显、应急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水资源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3.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我市建成区已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现有已通水运行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共17座,处理能力为每天28.1万吨。全市已建成493座村塆污水处理设施。但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尚不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达预期,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仍需巩固,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需要持续加强。
4.水生态环境现状。我市滨江环湖,水系发达,水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巨大。境内具有定期水质监控断面的主要河流有鄂州长江段和长港河、新港河和薛家沟。长江鄂州段水质良好,其中临江乡至洋澜湖泵站段为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长期稳定在Ⅱ类水,长港河和薛家沟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水。但主要湖泊水环境质量整体偏低,梁子湖水质基本维持在Ⅲ类水,五四湖、南迹湖、梧桐湖、红莲湖、花马湖基本维持在Ⅳ类水,其余湖泊难以维持Ⅳ类水;同时,除梁子湖,其余湖泊水生态系统功能均有比较
明显的退化现象,尤以洋澜湖最为严重。
5.水利综合管理能力。我市不断完善水利行业管理体系,依法履行涉水行政职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精减行政审批程序、开通电子政务外网等一系列举措,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成立市河湖(库)长办公室,建立四级湖(库)长组织体系,明确河湖(库)长制职责与工作任务,开展了一系列河湖管护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健全水利监管体制机制、信息化建设、水行政执法依据制定、行业建设人才培养、河湖管护、工程运维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水利综合管理效能。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我市素有“百湖之市”之称,降雨丰沛,境内形成梁子湖、洋澜湖、花马湖和南迹湖等四大流域水系,水资源自然禀赋优渥。“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全面贯彻新时期治水思路,立足好山好水的自然禀赋、紧邻武汉和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厚重的生态资源环境优势,做好水安全保障,为加快推进“两区一枢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市水利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水安全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1.洪涝灾害风险依然是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威胁。我市河网密度大、分布广,降雨年内年际分布不均,各流域出口汛期受长江高水位顶托,易形成洪涝灾害。我市主要城镇滨江、依湖、沿港而建,农业、渔业生产活动空间多分布于河湖地带,防洪战线长,防汛压力大,洪涝灾害多发。“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快推进“两区一枢纽”建设,鄂城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建设步伐加快,城市人口聚集程度加快,人水矛盾突出,防洪保安要求提高。同时,鄂州花湖机场的防洪标准要求达到100年一遇,配套交通、管廊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正如火如荼开展,防洪保障能力提档升级十分迫切。但由于防洪工程基础设施底子薄、建设起步晚,防洪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防洪保安要求差距较大。因此亟需构建高标准防洪减灾体系,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有效应对洪涝灾害风险。
2.健康宜居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我市河湖众多,梁子湖为我国境内生态系统保持最完善、水质最好的近郊湖泊,水生态环境禀赋条件优渥。“十三五”期间,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出现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治理和保护成效并不稳固,水质达标率低,河湖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任务依然艰巨,河湖水域空间被侵占、水污染、水生态受损等问题并未根治。
3.安全高效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我市降水丰沛,河湖密布,长江干流傍市而过,水资源禀赋优渥,供水保障基础设
施较为完善,但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工业和生活用水水平尚有很大提升空间,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水源地保护面临较大挑战。湖泊水质不容乐观,受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影响,工业和生活用水过度依赖长江,梁子湖优良的水资源未能充分利用,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能力严重不足。
4.水利管理工作效能不足制约水利建设服务质量与品质。我市河湖水域岸线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随之而来的河湖管控和工程管理任务日趋繁重,水利管理和河湖监管能力面临挑战,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利管理效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落实河湖保护要求。同时,5G、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技术在水利建设服务中利用得不够。导致水利管理工作效能不足,制约了水利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秉承“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扣治水主要矛盾变化,深入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围绕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发展目标,统筹四水共治,激发水利发展活力,以水安全风险防控为底线,加快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鄂州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建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水问题,让水安全保障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节水减排的凸出作用。
——坚持人水和谐、绿色发展。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战略导向,全面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把维护水生态环境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水资源利用上线和水生态环境红线,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系统解决水问题,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统筹利用价格、税费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依法治水管水护水,深化水利智慧化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的水治理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提档升级,供水保障能力安全高效,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智慧水利初步实现,水利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提档升级。全市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低于0.4,防洪达标率达到95%。长江干堤薄弱环节全面治理,提档升级有序推进,防御长江1954年洪水的能力进一步夯实。湖区周边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乡镇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鄂州花湖机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洋澜湖排涝标准达到30年一遇(汛期洪水位低于设计涝水位);城区排涝骨干渠道和重点易涝区的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除(或渠道、湖泊汛期洪水位低于设计涝水位);农田排涝标准基本达到10年一遇,1日降雨3日排完(或排至作物耐淹深度)。
水资源保障体系安全高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用水结构不断优化,用水效率不断提高,供水网络体系更加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在10.7亿方以内,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3%以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5%,多源互补供水格局初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稳步加强,城乡一体化供水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节水型城市全面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10%。
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消除市域范围内劣Ⅴ类的湖泊水体,市域范围内重要河湖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85%以上;建立全市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体系,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达到80%以上;持续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5年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低于35平方公里。
智慧水利初步实现。完成全市智慧水利顶层设计,覆盖江河水系、水利工程和水利管理活动的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和高速安全的新一代水利信息网基本建成并可靠运行,水利数据资源汇集统一管理打造纵横连通的服务体系,水利业务流程全面优化,水利智能决策应用水平和水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水利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建设强力推进,河湖长制持续深化,河湖空间管控、水域岸线管理能力逐步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基本实现。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服务和水利社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水利法规更加健全,依法治水、科学管水能力显著提高。
到2035年实现“百湖之市碧水长流、建设幸福河湖”的美好愿景,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支撑“两区一枢纽”建设,具体表现为:洪涝灾害可防可控,水资源高效利用基本实现,河湖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智慧水利全面建成,水利监管现代化基本实现。
表2 鄂州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防洪减灾 |
1.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 |
\ |
(<0.4) |
预期性 |
2.防洪达标率(%) |
\ |
〔95〕 |
预期性 |
|
水资源 配置与利用 |
3.用水总量控制(亿方) |
7.06 |
〔10.70〕 |
约束性 |
4.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 |
13.40 |
〔10〕 |
预期性 |
|
5.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3 |
〔0.56〕 |
预期性 |
|
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
〔15〕 |
约束性 |
|
7.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污水收集与 处理 |
8.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 |
\ |
〔10〕 |
预期性 |
水生态环境 保护与修复 |
9.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证率(%) |
\ |
〔80〕 |
约束性 |
10.重要河湖水质优良率(%) |
75 |
〔85〕 |
约束性 |
|
11.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30.70 |
〔35〕 |
预期性 |
|
水利综合 管理能力 |
12.主要河湖库感知系统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13.主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 |
〔>80] |
预期性 |
|
注:1.〔〕内为5年末数。 2.()内为5年平均数。 3.2020年末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9.8 方每万元。 4.重要河流为我市境内的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包括长港河、薛家沟、花马湖港、新港河、高桥河、东沟港;重要湖泊为我市境内水面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包括梁子湖和保安湖。 5.河湖水质优良指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 |
(四)总体布局
1.完善“一江四域、一主多支”的防洪格局。以长江(鄂州段)(“一江”)和梁子湖、花马湖、洋澜湖、南迹湖等4个流域(“四域”),长港河(“一主”)及其他主要出江排洪通道、主要湖泊及其入湖河港(“多支”)为防洪治理对象,根据河湖周边保护对象的防洪要求,按照“分区设防、区分重点”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防洪标准。
对长江干堤除险加固、推进堤防提档升级,夯实、提升长江干堤“防”的能力;实施退垸还湖和洲滩圩垸建设,疏挖湖泊间排洪通道,优化流域洪水行蓄空间,建设重点保护区堤防,提升“蓄”的能力;畅通出江排洪通道,重点流域新(改、扩)建出江排湖闸站,结合河道治理与改造等措施,提升“排”的能力;提高雨情、水情预测预报水平,优化水利工程联合调度水平,提升“调”的能力。综合运用“防、蓄、排、调”的措施,构建“堤防稳固、分蓄得当、排洪通畅、调度灵活”的防洪安全水网,保全市一方安澜,协同防护武汉市、黄石市,为武鄂同城一体化、武鄂黄黄区域协同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长江干流(鄂州段)。在长江中游整体防洪体系下,加强长江岸线(鄂州段)整治及干流堤防险段治理,巩固长江干流防洪成效。推进干流堤防提质升级。结合沿江湖区防洪除涝要求,按需提升通江电排闸站排水能力。
(2)梁子湖流域。完善流域“蓄排结合,以蓄为主”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协同推进流域退垸还湖和分洪圩垸建设,结合重点保护区域堤防达标建设,提升湖泊调洪能力。加强“西翼工程”排洪通道建设,协调推进“东翼工程”建设进程,优化流域洪水出路。统筹梁子湖、鸭儿湖、三山湖等湖区的防洪要求,优化防洪工程、湖泊和分蓄洪圩垸的调度方式。
(3)洋澜湖流域。完善流域“蓄排结合,以排为主”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协同推进洋澜湖清淤疏浚,提升湖泊调洪能力。全力推进实施洋澜湖泵站扩容工程,提升流域整体外排能力。
(4)花马湖流域。完善流域“蓄排结合,二者并重”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通过退垸还湖、水系连通、泵站扩容提效、河道治理、新建堤防和二级排涝泵站达标建设等综合措施提升流域整体的防洪排涝能力。
(5)南迹湖流域。完善流域“蓄排结合,以排为主”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通过退垸还湖、水系连通、泵站增容、河道治理、堤防达标建设和二级排涝泵站建设等综合措施提升流域整体的防洪排涝能力。
2.构建“江湖互济,城乡一体”的供水格局。推进以提高城乡居民供水水平为核心,“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为载体,现代化管理为抓手的饮水网络建设,完善供水设施网络,构建以长江为主水源,梁子湖及水库为次要水源的“一江一湖两库,多源互济一体”的供水格局,塑造高品质、有韧性的供水保障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构建“一心一廊,四片一带”的水生态环境格局。以梁子湖保护和治理为核心,完善流域生态水网格局,改善水质,保护梁子湖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湖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梁子湖,保梁子湖一片绿水,全力推进梁子湖国家级湖泊治理示范区建设;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体系,优化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全力改善长港河水环境、修复河道生态系统,加强水源涵养,全力推进“百里长港生态廊道”建设。
按照流域系统治理思路,保护与治理并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施梁子湖、洋澜湖、花马湖、南迹湖等流域河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加强截污、清淤治理,优化河湖生境空间,全力治理水污染、修复水生态,加强河湖监管,提升主要湖泊、河道水质,降低长江污染物负荷,分期建设鄂州段长江最美岸线,推动长江大保护向纵深发展,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四、蓄排结合 构建防洪安全水网
发达的河湖水系是我市重要的自然禀赋,也是最大的洪涝灾害隐患。目前我市洪涝灾害防御水平与波平安澜的愿景仍有较大差距,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需要对长江干堤、湖区、主要入湖港道和出江通道、闸站等控制性节点进行综合整治和达标建设,加强洪水调度研究,系统提升“防、蓄、排、调”的能力,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构建“堤防稳固、分蓄得当、排洪通畅、调度灵活”的防洪安全水网,保全市一方安澜。
(一)优化洪水行蓄洪空间,降低主湖水位上涨压力
实施退垸还湖和分洪圩垸建设,增加洪水行蓄洪空间,提升蓄滞洪能力,降低主湖水位上涨压力。继续推进梁子湖流域退垸还湖,完成梁子湖湖区七星湖、涂镇湖等后续圩梗清除,全力实施蔡家海、古田堰、吴家大湖、夏岸湖、梅家垱、倒口、朱家港、三角塘、泥垱、黑垱、洋林塘、吴兴塘、夏兴湖、兴桥湖、彭家边湖等15处湖汊或圩垸退渔还湖;对愚公湖垸、碧石湖等圩垸实施分洪圩垸建设,堤防加固约10公里,对夏兴湖1、夏兴湖2、火烧坝、愚公湖、碧石湖、范家坝等排涝泵站除险加固。对花马湖及其主要入湖港道周边的大湖墩、朱家湾、棚家咀、竹林塘、回笼咀、李诗湖、戴家坝、谈家渡、方家湖等30处圩垸实施双退,实施完成上—中湖连通渠续建工程,以充分发挥花马湖整体的调洪能力。对南迹湖周边圈围湖汊实施退垸还湖,以提升南迹湖流域调洪能力。配合推进车湖垸、粑铺垸、罗湖垸、新淤洲等长江干流洲滩圩垸建设。
(二)增容闸站规模、畅通行泄通道,提升洪涝水出江效能
1.优化洪涝水出江排水通道,提升洪涝水出江效能。坚持目标导向,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防洪保安要求,统筹“蓄与排”、“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妥善处理湖区洪涝水,新建、增容湖区通江排湖闸站,优化洪涝水出江通道,提升控湖能力。对长港河、薛家沟和新港河等河道实施疏挖、清障、扩卡,推进梁子湖—保安湖水系连通工程、保安湖—三山湖水系连通工程(“东翼工程”),完善梁子湖流域洪涝水多通道出江水系格局,充分发挥樊口电排闸站的排水功效,提高梁子湖流域洪涝水的出江效率。实施花马湖电排站扩容提效工程,新建花马湖水闸,疏挖、扩卡花马湖港,提高花马湖流域洪涝水出江效率,提高流域洪涝水外排能力。实施洋澜湖泵站迁建扩容工程,提高洋澜湖流域外排能力。推进南迹湖泵站增容,提升南迹湖控湖能力。
2.实施河港综合治理,提升河港行洪排涝能力。巩固水利脱贫攻坚战成果,推进河道“最后一公里”治理,实施梁子湖区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清障疏浚河道、整治塘沟,提升河港行洪排涝能力,改善河港周边人居环境,助力最美乡村建设。
结合临空经济区防洪保安要求与建设时序,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逐渐对花马湖流域牌楼港、白龙港、白沙港、石桥水库港、西流港等16条港道进行综合治理;结合城市建设打造水景观,预留调蓄水体。合理布置、建设闸站设施,提升洪涝水灵活调度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有序推进水库泄洪港道治理,妥善安排水库下泄洪水,保障水库泄洪安全。
(三)持续加强堤防建设,筑牢防洪安全生命线
1.消除鄂州市长江干堤薄弱环节,推进堤防提质升级。实施团山、二房湾—四房湾、牛角淼、寡妇矶和龙王矶等险段治理,完成斧塘堤新出险堤段除险加固,消除干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我市长江干堤提质升级,补齐长江中游右岸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长江干堤短板,完善长江干堤防洪保护圈,筑牢我市防洪安全生命线。
2.加强湖堤建设,提升湖区保护对象的防洪能力。结合湖区外排能力提升和洪水行蓄空间整治,区分重点,对湖区周边保护对象实施湖堤加固和达标建设,确保分洪圩垸运用效果,完善湖区防洪排涝体系,保障湖区保护对象防洪安全。对梁子湖流域董家湖、扇子湖、峒山湖等重点保护圩垸实施堤防加固,总长度为4.78公里;对三山湖东大堤、火烧坝圩堤、碧石湖圩堤等堤防加固工程,总长7.45公里,确保分洪圩垸运用效果;优先新建白沙滩、青山村和黄田湖等湖堤,总长8.06公里。结合南迹湖周边防护对象防洪要求和湖泊岸线功能分区,实施湖岸线整治,治理总长度为56.4公里。
(四)强化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洪水风险管控
加强水库安全监测,积极推进水库安全鉴定,排查病险隐患,及时加固新出险水库,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汛限水位要求,保障水库防洪安全。开展水库清淤疏浚分析论证工作。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治理方针,以流域和区域为单元,对鄂城区、梁子湖区和华容区山洪灾害隐患区域实施生态治理。完善山洪预测预警平台建设,提高山洪监测预报水平。严格洪水行蓄空间管控,提高洪水预警预报和水利工程联合调度水平,完善防洪工程风险排查体制,提升洪水风险防控能力,逐步实现从“被动防御洪水到管理洪水”转变。
表3 我市“十四五”期间防洪减灾工程
分类 |
项目 |
优化洪水行蓄空间 |
1.七星湖、涂镇湖后续退垸还湖后续工程。 |
2.花马湖退垸还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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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迹湖退垸还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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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容闸站规模、畅通行泄通道 |
4.鄂州市百里长港乡村振兴示范区工程。 |
5.薛家沟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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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港河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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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鄂州市花马湖泵站扩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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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洋澜湖泵站迁建增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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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南迹湖泵站增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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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梁子湖区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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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鄂州市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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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排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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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堤防建设 |
13.团山及新淤洲护岸工程。 |
14.牛角淼、寡妇矶、龙王矶护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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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斧塘堤局部堤段除险加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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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长江干流堤防(湖北段)提档升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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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梁子湖湖区堤重点保护圩垸堤防达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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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三山湖湖堤达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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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南迹湖湖堤达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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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非工程措施建设 |
20.水库除险清淤前期研究工作。 |
21.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
五、多源互补 强力提升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强重点领域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依托我市水资源优势,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加强农业水利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供水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充分发挥梁子湖、长江优质水资源优势,加快实施梁子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进城乡饮水一体化提档升级,着力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效益,支撑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节约用水
深入推进节水行动,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强城乡节水降损,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健全全市各部门和行业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快落实农业、工业特别是火电、钢铁等高耗水行业用水指标,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重点用水户特别是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大户的取用水监督管理。强化节水监督、考核管理,严格用水计划监管,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完善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
2.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增效。农业节水增效。积极推进梁子湖东灌区、花马湖灌区等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提升灌溉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灌溉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严格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灌区计量设施,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配合协调推进农业水利现代化,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在梁子湖区、华容台创园区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生态农业,减少面源污染。
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钢铁、火电行业推广高效冷却、改进热力系统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冶金、制药等行业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改造、废污水再生利用。加强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全面开展重点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引导高耗水行业节水发展方向,强力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产业园区水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工业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改建、扩建项目。探索充分发挥环保监管作用、研究超定额标准或超计划的惩罚性工业用水水价等机制倒逼工业节水减排。
城乡节水降损。加快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提质改造,实施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强化用水管理,加强漏水检测,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构建城镇高效供用水系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普及节水型器具,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清洁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档升级,加快推进老旧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3.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推进城东、葛华、花湖等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再生水管网,推动城市生态景观、火电和工业园区冷却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
1.完善水资源集约利用体系。围绕“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目标,按照灌排设施配套与水源工程同步、田间工程与骨干工程同步、农艺及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同步、管理设施与工程设施同步等现代化新型灌区要求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工作。继续开展梁子湖区太和、张远片区和华容区百席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灌、水田节水灌溉、水肥一体、覆盖保墒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高效节水智慧灌区。
2.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加强已建工程挖潜,优化现状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统筹谋划和有序推进一批重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梁子湖区狮子口水库改扩建工程,缓解供水与灌溉用水矛盾。新建梁子湖区长兴寺水库工程,保障农业灌溉用水。
(三)统筹城乡饮水供给
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要求,完善“多源互济,城乡一体”供水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城乡一体化供水效益,加大农村供水提标升级力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塑造高品质、有韧性的供水保障体系。
1.持续完善城乡供水基础设施网络。依托优质骨干水源工程及现有供水基础设施网络,高标准推进城乡供水提档升级,促进城乡联网供水和公共服务均衡化。通过管网延伸,逐步取缔梁子湖区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对太和镇谢埠村凉亭湾、马龙村上海何湾及沼山镇畈雄村高家山湾3个偏远山区村新建分散供水工程,鼓励村湾居民异地搬迁改善供水水平。继续推进城南、燕矶、杨叶等加压泵站扩建新建工程,完善水厂互联互通能力;稳步推进临空经济区等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主城区、乡镇管网更新改造、农村管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切实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2.加快完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统筹考虑全市地表水、地下水及过境水,加强相互独立、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的主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的联合供水,提升城市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及极端干旱的应急供水能力。加快推进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建成长江为主水源,梁子湖及马龙水库、狮子口水库为次要水源的“风险可控、互为备用”供水格局;推进鄂州花湖机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保障机场用水安全。
3.加强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提高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立水源地长期动态观测系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空间管控,严格污染控制。加强水源涵养,开展水源地汇水河流生态治理与保护。结合城镇开发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引导水源保护区人口向城镇转移。
表4 全市水资源配置及高效利用工程项目
分类 |
项 目 |
城乡饮水提标升级工程 |
1.鄂州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
2.城镇供水干管网改造及加压站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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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乡供水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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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鄂州市二供设施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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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空经济区供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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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华容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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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梁子湖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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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鄂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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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社会建设 |
9.鄂州市主城区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
10.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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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灌溉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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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水源建设工程 |
12.狮子口水库扩建工程。 |
14.长兴寺水库新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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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15.梁子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六、防治结合 全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把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摆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突出地位,构建“一心一廊,四片一带”的生态格局,从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程,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水土流失防治、持续推进水文化建设,多措并举,加快建设“生态城”,谱写我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篇章,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
(一)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
1.统筹规划污水设施布局。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论证分析城乡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布局,适时推进城市污水规划、排污口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指导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2.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结合新区交通路网建设,加快推进樊口、临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协同推进老旧城区管网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建成区排水管网构造,建立区域市政排水管网信息资料库,整治雨污混接错接点,对砖砌检查井进行防渗改造,对排水管网进行清淤和修复,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结合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协同推进合流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社区开展“排水管理进小区”工作,对住宅小区、工业区、商业区、城中村等的排水管渠进行全链条、全覆盖、精细化管理,以区域管网排查报告为工作基础,将雨污分流工作确切落实到市政污水管网“毛细血管”,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短板,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雨天处理负荷激增、进水浓度不足等问题。
3.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弱项。优化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适时启动城区污水处理厂—临空经济区再生水厂连通管道及配套泵站建设和实施临空经济区再生水厂扩建工程。实施新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优先实施葛华三期污水处理厂、樊口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花湖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分批有序实施碧石渡、涂家垴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逐步补齐乡镇污水处理短板。按照受纳水体水质管理要求,对生态敏感地区、水体污染严重地区和环境容量较低地区,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提标工程。尽快实施樊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提升尾水水质,削减梁子湖入湖污染物负荷。深入推动“厕所革命”攻坚行动,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将二者有效衔接,统筹治理、整体推进。
4.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提升主城区污泥处理能力,将市政设施地下管网清掏的污泥及道路清扫机械收集的污泥纳入到污泥碳化处理的范围。引导社会资本加快污泥处理规模化建设,加强与具有污泥处理处置资质单位对接合作,解决全市污泥处理处置能力缺口问题。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及处理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跟踪核查污泥贮存和处理处置情况。
(二)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
1.加强内源污染治理。
全力推进城中湖清淤疏浚试点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洋澜湖、严家湖湖泊清淤治理工作,科学处置有害底泥,削减湖泊内源污染;因地制宜,新建污水处理站、建设前置净化库等,推进沿湖面源污染防治,逐步提升湖泊水质。持续开展硬质驳岸生态化改造、水生态修复工作等,助力修复湖泊生态系统。
开展农村重点湖泊内源污染治理。结合花马湖、南迹湖、三山湖湖区退垸还湖工程,实施生态清淤或原位修复,削减底泥中氮、磷等指标浓度,降低退垸还湖对主湖水质的影响。
2.协同推进点源、面源污染防治。
强化源头预防,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市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职责作用,建立多部门共管共治体制机制,推进河湖(港)排污口整治、城市和农村面源防治,削减入湖(河)污染负荷。
(三)重点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
深入贯彻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相关意见精神,压实生态流量管控责任,按照湖北省关于水工程生态基流泄放要求,严格执行樊口大闸、马龙水库、民信闸、磨刀矶节制闸、三山湖节制闸、胜利闸、狮子口水库、石桥水库、五四湖闸、新洋澜闸等水工程生态泄放方案,保障长港河、薛家沟、新港河、洋澜湖、五丈港、汀桥港、余寿港、新港(三水源)等河湖生态基流。
2.持续推进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重点推进梁子湖国家湖泊示范区建设。突出梁子湖生态核心地位,全力推进梁子湖湖泊治理与保护,打造国家级水质优良型湖泊水生态保护修复典范。优先建设湖区湖滨缓冲带,新建东井大堤湿地、横万港入湖口湿地,实施长岭旅游码头湖汊水生态修复工程,改善子湖湖汊水质;协同推动环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入湖毛细支流水质;实施涂家垴镇、东沟镇、沼山镇、太和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水质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建设表流式人工湿地,削减入湖污染物总量;推动梁子湖-保安湖-三山湖“东翼”连通工程前期工作,完善梁子湖流域生态水网格局。
持续推进武城湖、花马湖、三山湖水生态修复工程。结合武城湖水系连通工程,继续推进生态护岸建设,打造湖滨绿色生态岸线,通过水生植物种植和水生动物群落修复措施,打造健康湖泊水生态系统,恢复武城湖水清、水秀的良好水生态环境面貌;重点实施三山湖湖滨岸带及河港入湖口水生态修复,打造环湖绿色生态屏障;对花马湖部分湖区和拟退圩垸实施底泥清淤、水葫芦清理、水生生物补种、生物操纵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水质预警监测机制,严控藻类水华爆发风险,遏制花马湖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加强湖泊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湖泊水生生境。
3.加强港道生态治理与修复。
加强五丈港重点河段截污整治,实施港道入湖口生态改造、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加大水体后期管养力度;实施索泉港、中沟套港沿港截污、清淤疏挖、岸坡生态整治工程,改善河道生境,构建健康河道湿地系统;实施新农村港、鸭畈港、金鸡桥港、杨家湖港等河港清淤疏挖、岸坡改造、河流型湿地建设,削减入港面源污染,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
(四)积极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开展泽林镇大山村和陈桥村、蒲团乡横山村、碧石渡李家境村、沼山镇湖瓢村、段店镇空管村、东沟镇茅圻村等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探索“河湖+村庄”模式,实施农村小微水体治理。通过农村河沟清淤疏浚、植物净化、动物控藻、清洁补水、曝气增氧、环境美化等措施,提升农村塘堰沟渠水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一批具有鄂州特色的水美乡村建设点,先行推进涂家垴镇徐桥村、沙咀村、万秀村,太和镇金坜村、狮子口村、马龙村、柯畈村、谢埠村等水美乡村试点建设。
(五)扎实推进水土流失防治
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治理模式,扎实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十三五”结转项目的立项及实施,推动华容区龙岭小流域、鄂城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程等项目的立项及实施;结合梁子湖区国家湖泊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谢埠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幸福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梁子湖流域水土保持治理成效;利用梁子湖区水土保持监测站提档升级契机,结合陈太村网红风景区建设,打造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宣传基地。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控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监督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效管控人为水土流失。
(六)持续推进水文化建设
打造最美长江岸线。结合长江堤防险段加固工程,实施江滩生态环境整治,补植堤防生态防护林,打造全市最美长江岸线;依托滨江岸线,深入挖掘荆楚古都文化内涵,实施滨江公园四期工程,建设洲滩湿地、提升滨水景观。
构建城湖相融文化景观带。依托梁子湖水系、长港水系、洋澜湖水系等水生态治理工程,串联整合文物遗迹、外围古镇古村等历史景观,形成生态环境优美、多种文化连绵交融的文化空间,重点打造百里长港生态廊道、洋澜湖综合文化展示区等,推进水文化建设。
表5 鄂州市“十四五”水生态水环境工程
分类 |
项目 |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补短板强弱项 |
1.城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连通工程。 |
2.临空经济区再生水厂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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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花湖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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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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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鄂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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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武汉东区域问题管网整治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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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樊口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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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 |
8.梁子湖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 |
9.洋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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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家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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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进 河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 |
11.中沟套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12.五丈港生态修复及综合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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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梁子湖水生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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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梁子湖-三山湖-保安湖水系连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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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武城湖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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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进 河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 |
16.三山湖水生态修复工程。 |
17.南迹湖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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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湖北省鄂州市花马湖退垸还湖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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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
19.水美乡村打造工程。 |
扎实推进水土流失防治 |
20.华容区龙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
21.鄂城区水土流失防治和石漠化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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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谢埠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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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幸福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七、强感增智 提升水利智慧化水平
统筹规划我市智慧水利建设,升级水利信息监测智能感知体系,完善全面互联高速可靠水利信息网,建设我市智慧水利大脑,构建创新协同的水利智能应用,提升智能决策水平。
(一)统筹规划智慧水利建设
结合我市水利信息化的现状和水利行业需求,完成我市智慧水利顶层设计,明确实施路线和工作要求,制定近期和远期目标,提出不同规划年度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对信息化建设队伍、组织管理方式、建设运营维护等保障措施提出解决方案。
(二)升级水利信息监测智能感知体系
扩大江河湖库水系、水利工程设施、水利管理活动等实时在线监测范围,升级改造现有感知体系设备,补充完善监测内容,增强多种监测手段的应用和水利感知终端的智能升级,实现感知范围全域覆盖,提升智能感知水平。
(三)完善全面互联高速可靠水利信息网
在现有水利信息网及新基建项目规划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全面增强水利信息网络安全能力,达到等级保护相应要求。完善水利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各级水利部门的视频互联互通。
(四)建设“智慧水利”云平台
以市大数据中心和城市大脑的数据存储、政务云及城市智能中枢系统为基础,全面汇集我市水利数据,形成完整的水利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资产清单,建立云上水利综合数据库,形成水利业务数据资源池,建成横向覆盖各水利业务领域,纵向汇集省和市区的水利数据资源的体系,为水利智慧化应用夯实基础。
(五)构建创新协同的智能应用平台
重点突出防洪减灾科学决策支撑及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需求,建设逻辑严密、功能全面、界面友好、协同高效的智能应用体系。建设水工程防灾智能调度系统,实现防洪减灾科学决策支持。全面接入市水利监测数据,集成分布式水情预测预报,集成已有国家防指系统预报成果,包含预报调度一体化、水工程联合调度、实时模拟风险分析等功能,按梁子湖流域、洋澜湖流域、花马湖流域、南迹湖流域分区分期实施。
建设水公共服务及信息发布平台,提升公众的感水知水能力。发布公众水利地图服务,展示我市河流、湖泊等地理信息数据,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水利服务。发布水预报预警服务,将专业水情预警与农业、环境、旅游、交通等不同领域需求相结合。
表6 鄂州市“十四五”智慧水利建设项目
类别 |
项目 |
顶层设计 |
1.鄂州智慧水利总体方案顶层设计项目。 |
水利信息智能感知体系建设 |
2.水利设施工程信息采集感知网建设。 |
3.水文监测感知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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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湖感知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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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资源在线监控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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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土保持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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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信息网络与安全能力 提升工程 |
7.网络安全能力提升改造工程。 |
8.水利视频会议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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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水利数据中心建设 |
9.鄂州市水利数据资源池建设项目。 |
水利监管决策智慧应用建设 |
10.智慧水务水工程防灾智能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
11.水公共服务及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
八、强化监管 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十四五”时期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全面强化期,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基于机构改革后水利及相关部门的涉水事务职责分工,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和运维管护、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利资金等重点领域,不断完善水利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深化“河湖(库)长制”工作,协同推进共管共治,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我市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完善水利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稳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健全水利监管体制机制。
1.稳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推进水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全面、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鄂州市长港河管理条例》,协调推进梁子湖立法工作。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健全水利重大行政决策和工程建设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加强洋澜湖、花马湖和南迹湖等湖泊保护工作。
2.健全水利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分区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强监管责任。建立统一领导、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水利监管体制,完善水利行业监管体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确涉水行政职权,公开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精减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依法、合规涉水企事业单位审批成本,提升涉水事项服务效能。
(二)加强规划的引领作用
全力推进我市湖泊保护规划的报批工作,协调推进湖泊划界确权,完成河道勘界定桩,明确湖泊管控范围。完成梁子湖(鄂州)建立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规划编制,组织开展梁子湖、洋澜湖、花马湖、南迹湖等四大流域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为各流域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推进《鄂州市防洪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我市后续防洪排涝体系建设。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
1.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水利建设全过程监管。以确保工程质量为主线,以工程建设“四制”监管为抓手,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和行为监管,规范市场建设行为。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加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完善工程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库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规范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行为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加强水闸、堤防安全管理,做好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安全运行排查,加强管理对策措施。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
2.持续强化江河湖库监管。以河湖(库)长制为抓手,深化河湖(库)长制各项工作,严格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完善河湖(库)长制组织和责任体系,落实责任,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常态化监管,逐步推进规范化监管和法制化监管。深入推进河湖(库)示范建设行动。巩固河湖“清河护湖”行动成果,推进“清河护湖”行动深入化,覆盖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湖泊、水库及小微水体;推进“清河护湖”行动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化。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监测监管和河道采砂管理。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岸线的补偿制度,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
3.加强风险防控。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强化水灾害风险意识,加强水风险管控。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制定水安全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防洪、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等领域及水库、湖区移民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推进建立水利工程险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抢护的长效机制。
严格行蓄洪空间管控。加强湖泊间连通港清障保通工作,保障湖泊调蓄洪水功能。加强河道行洪通道和分洪圩垸管控,做好行蓄洪空间内人员和财产转移预案,确保洪水行泄和圩垸运用时生命财产安全。做好行洪空间的清淤清障工作,确保河湖行洪通畅。严格蓄洪空间开发建设和涝水调度管理,确保蓄洪区运用效果。
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提高洪水预报预警能力。逐步建立覆盖全面的水情、雨情、工情基础设施网络,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信息共享系统,提高雨情、水情、灾情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为洪水调度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完善水利工程和洪水调度方案。以梁子湖流域、洋澜湖流域、花马湖流域和南迹湖流域为对象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根据河湖治理和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实施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建制稳定、技术完备、反应快捷、经验丰富、调度灵活的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技术培训,提升防汛人员对各种险情的判别和处置能力。完善重要通江闸站、长江干堤和通江闸站的日常巡视排险机制,降低汛期工程出险几率。
加强水利工程风险排查。加强流域内河湖堤防、水库、排涝闸站和主要排洪通道的日常维护和风险排查工作,确保各项防洪排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推进建立水利工程险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抢护的长效机制。
4.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利好标杆,推动党政机构全方位开展节水机关建设;完善机制,加快建立节水工作部门间协调机制,推动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目标考核,严格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强化重点监控单位监督检查,健全节水评价制度,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5.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监管。狠抓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和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整治,依法管住人为水土流失。落实水土保持率管理,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掌握水土流失状况及成效。抓好水土保持社会监管,规范监管工作流程和标准,对人为水土流失实施动态监控。建立监管发现问题台账,强化信用监管。抓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的考核评估,全面落实省级人民政府对我市的目标责任考核。
6.加强水利监管队伍建设。多措并举,缓解监管人力不足问题。加强水利部门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人才引进渠道,培养一批对国家大政方针、项目建管运维、水利行业技术、信息化技术、水土保持等方面有一定基础的行业领军人才。建立合作性人才建设模式,加强与地方设计院和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的合作交流,共同探索长期合作模式。选取典型湖库和水利工程,委托社会组织或机构“巡查管养”,试行社会组织服务购买试点,逐步推进社会化购买服务模式。推动党员下沉河湖监管行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示范引导作用。
(四)增强水利发展活力和动力
1.创新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农业建设,加强灌区计量设施建设和供水成本测算,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逐步实现农业用水终端计量水价。全面落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综合推行工业及其他行业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阶梯式水价制度。
2.建立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内高校和科研院的深度合作,建立我市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发挥高校等单位的人力和技术优势,针对水法制建设、湖泊与水利工程联合调度、水环境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高效利用、智慧水利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水利科技问题开展合作研究,激发水利建设创新活力,促进水利行业产学研一体化的深度合作模式,推动水利科技成果及时转化。
3.协同深化生态补偿机制。以梁子湖-长港河,三山湖-洋澜湖为主线,建立以区、镇为主客体,以水质为考量对象,以对水质好转贡献度为考量目标的生态价值核算体系,协同推进水生态产品生态价值补偿机制。对于实施退垸还湖、生态农业的村镇、企业单位和个人,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奖励机制。
4.建立共建共管联动机制。推动建立跨部门跨行业协同治水管水体制。加快推进我市涉水管理部门跨行业协作体制,加强市区各级水利与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协调配合,以构建“人水和谐社会、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统筹各部门需求与资源,探索涉水事务协同共建共治理共管模式,共同谋划水旱灾害防御、水利规划、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和调度管理等重大事项,提高决策功效。
探索建立市域间水安全保障联动机制。以创建梁子湖国家级示范湖泊为依托,协调推动与武汉市、黄石市、咸宁市协调配合,探索市域间协同共治共管共享模式,共同谋划梁子湖水环境与水生态修复、梁子湖流域湖群洪水联合调度、梁子湖水量分配等重大事项,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表7 鄂州市“十四五”涉水事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分类 |
项目 |
法制建设 |
1.协调推进梁子湖立法工作。 |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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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建设 |
3.河湖(库)长制保障体系深化建设。 |
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
4.防汛预案编制。 |
5.洪水风险图编制。 |
|
深化十四五水安全 保障规划体系 |
6.梁子湖、花马湖、洋澜湖、南迹湖流域综合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 |
水利科技创新体制 机制建设 |
7.关键科技问题攻关。 |
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
8.执法体制机制完善和执法队伍建设。 |
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
9.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
社会服务购买试点 |
10.选取典型湖库和水利工程,委托社会组织或机构“巡查管养”。 |
九、重点水利工程
(一)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位于鄂城区和临空经济区。任务为提升花马湖流域的防洪排涝能力,修复和改善花马湖水生态环境,将临空经济区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城镇达到20年一遇,乡村达到10年一遇,与鄂州花湖机场场地竖向建设相结合保障其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工程包括鄂州市花马湖泵站扩容工程、鄂州市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和湖北省鄂州市花马湖退垸还湖及水生态修复工程3个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湖墩、张家湾、马家圈、竹林塘、李诗湖等30处圩垸、湖汊的退垸还湖及水系连通工程,花马湖泵站扩容工程,新建上—中湖连通渠续建工程,青山村、黄田湖等堤防达标工程,对牌楼港、西流港等16条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工程等。
(二)梁子湖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建设工程。工程位于梁子湖区、华容区、鄂城区。任务为提升梁子湖流域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流域河湖水环境、修复河湖水生态。实施蔡家湖、汪家湖、前海湖、梅家垱、倒口等退垸还湖工程,愚公湖垸、碧石湖等圩垸实施分洪圩垸建设工程,梁子湖、三山湖湖堤达标建设工程,夏兴湖1、夏兴湖2、火烧坝等圩垸排涝泵站除险加固工程,长港河、新港河、薛家沟综合治理,梁子湖区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系综合治理,梁子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工程,梁子湖、武城湖、严家湖、三山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梁子湖—保安湖—三山湖连通工程,谢埠港小流域、幸福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
(三)洋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位于鄂城区。任务为鄂城区洋澜湖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泊生态清淤、建设生态隔离沟、硬质驳岸生态化改造,水生植物修复工程、水生动物修复工程、曝气增氧等。
(四)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工程涉及鄂州全市域。任务为提高全市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鄂州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新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临空经济区供水工程、二供设施改造工程、农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
(五)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工程位于鄂城区和梁子湖区。任务为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厂网健康、河湖静活、绿色生态、人水相亲”的“江河湖山城”相容的美丽鄂州水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梁子湖区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盘活、樊口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五丈港生态修复及综合提升工程、武汉东问题管网整治二期工程。
(六)严家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位于华容区。任务为改善严家湖水环境、修复湖泊水生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船咀、杨佛张湿地面源等污染控制工程,东、西截流港综合整治工程,庙岭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生态沟渠改造、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清淤和底泥处置,退垸还湖及水系连通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建设等。
(七)长江干流堤防(湖北段)提档升级工程。工程位于鄂城区、临空经济区。任务为防洪和长江岸线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江口—刘楚贤险段护岸、团山头险段护岸、四房湾—二房湾险段护岸,斧塘堤除险,堤防加高加固,堤防交通道路建设,岸线生态环境整治,生态防护林补植,堤防管理设施和监测建设等。
(八)三山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位于鄂城区和黄石大冶市。任务为恢复三山湖水系水域空间,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及修复水生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洋林塘、吴兴塘等退垸还湖,三山湖东大堤、火烧坝圩堤、碧石湖圩堤等堤防加固工程,新港河、碧石湖港、余寿港等河港治理工程,夏兴湖1、夏兴湖2、火烧坝、愚公湖等排涝泵站除险加固工程,新建三山湖东大堤节制闸工程,湖滨带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
(九)南迹湖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工程位于华容区。任务为防洪排涝,改善南迹湖水环境与水生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岸整治及防洪排涝工程,南迹湖与七迹湖水系连通工程,南迹湖周边湖汊、滩地退渔还湖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
(十)智慧水利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根据全市水利信息化现状及发展目标,进行全市智慧水利总体方案顶层设计。现有基础水利监控的物联网化,构建水利信息智能感知体系;提升水利信息网络与安全能力工程;建设鄂州市智慧水利数据中心,形成统一的水利数据资源汇集服务体系;针对当前较为紧急的水工程防灾智能调度和水公共服务业务痛点,构建创新协同的水利监管决策智慧应用。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水利事业建设,明确水利事业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利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要统一部署、分类指导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推动有关任务和措施的组织落实,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创造规划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障我市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拓展投资渠道,增加水利投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资金配套比例要求,切实保障市区地方配套水利建设资金;加强水利建设基金和规费征收管理,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水资源费规范征收使用和管理。拓展金融信贷来源,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加强银行信贷对土地规模经营中小型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拓宽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开展新型水利项目PPP、BOT、TOT模式,鼓励市场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项目,研究出台吸引市场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服务的领域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地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确保“十四五”规划投资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三)健全法规体系,强化制度保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精神,健全我市水利法制体系,确保河湖管控有法可依。严格管理涉水行为,完美覆盖市、区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研究出台水利事权划分具体意见,明确市、区水利事权,建立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分级负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与水利建设管理相配套的政策制度,加大依法治水的力度。
(四)加快人才培养,推进科技创新。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利人才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人才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基层水利人才教育培养为基础,建立一支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积极实施科技兴水战略,大力构建水利科技创新、水利科技推广与技术服务体系,重点抓好防洪抗旱、节水、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治理等领域水利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建立和完善水利质量、水利技术监督和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五)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渠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大规划实施情况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水利事业的认知水平,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开展水情教育体系建设,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契机,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水法律法规和国情水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水生态保护意识;创新水利建设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探索水利建设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参与水利项目前期和建设各阶段的论证,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六)注重实施效果,定期考核评估。强化规划对防洪抗旱、水资源管理及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涉水事务管理中的指导作用,进一步组织编制相应水利专项规划,逐步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面、层级配套、目标明确的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充分发挥评估指标在规划实施中的导向作用,对各地各部门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梳理总结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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